东辽县建立干部监督“三示”制度

    本报讯(记者  付晓娇)为进一步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日前,东辽县委建立了干部监督“三示”制度,切实解决“工作不落实”这一问题,改进了干部的工作作风。
    书面提示。采取发送信函提醒的方式,主要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存在的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态度消极、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认真等问题,向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提示,并要求其书面答复;约谈警示。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主要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对书面提示问题不重视,整改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问题、群众意见较大的,经执纪执法部门查实问题存在、但构不成法纪处理的,民主评议票数较低等问题进行告诫警示,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明示。采取发送纠错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主要针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检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告知其性质及危害,责令限期纠正整改,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