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山区人民法院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
本报讯 去年以来,龙山区人民法院已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积极支持全民创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活动,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深入推进“法企共建”活动。与全区16户重点企业开展共建活动,实行领导分片包保,每名院领导负责联系1至3户重点企业,分管庭室负责人为具体联系人,院领导分头集中利用1周时间对企业涉法涉诉问题进行“会诊”,将法律服务延伸到企业经营发展的各个环节,更直接、更有效地为“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维权服务。活动开展后,院领导与庭长都深入到企业走访座谈,征求企业对司法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在走访利源铝业、鸿图纸业时,院领导与庭长得知这些企业需要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纠纷,便随即召集立案和执行部门负责人,立刻审查受理,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推广“企业法律风险提示”等成功做法。培训企业人员80余人(次),帮助企业审查重大合同31次;及时解决企业之间各类经济纠纷,完善法官联系企业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小微”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畅通案件审执“快速绿色通道”。妥善审理了“小微”企业劳动争议案等涉企诉讼案件26件,帮助重点企业迅速摆脱各类矛盾纠纷;主动与当地工矿企业单位联系,邀请他们协助并参与法院调解,选派联系企业的庭长到企业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指导企业各类纠纷的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尽可能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减、缓诉讼执行费。公开减、缓诉讼执行费收取的条件和范围,凡是来院诉讼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对其采取减、缓诉讼执行费措施。2012年以来,共为167件涉诉“小微”企业案件减缓免收诉讼费37万元。
为企业化解难题。对辖区小微企业经营发展在审判职能外需要解决的问题,紧紧依靠党委和上级法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王勇军 朱慧颖)
深入推进“法企共建”活动。与全区16户重点企业开展共建活动,实行领导分片包保,每名院领导负责联系1至3户重点企业,分管庭室负责人为具体联系人,院领导分头集中利用1周时间对企业涉法涉诉问题进行“会诊”,将法律服务延伸到企业经营发展的各个环节,更直接、更有效地为“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维权服务。活动开展后,院领导与庭长都深入到企业走访座谈,征求企业对司法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在走访利源铝业、鸿图纸业时,院领导与庭长得知这些企业需要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纠纷,便随即召集立案和执行部门负责人,立刻审查受理,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推广“企业法律风险提示”等成功做法。培训企业人员80余人(次),帮助企业审查重大合同31次;及时解决企业之间各类经济纠纷,完善法官联系企业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小微”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畅通案件审执“快速绿色通道”。妥善审理了“小微”企业劳动争议案等涉企诉讼案件26件,帮助重点企业迅速摆脱各类矛盾纠纷;主动与当地工矿企业单位联系,邀请他们协助并参与法院调解,选派联系企业的庭长到企业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指导企业各类纠纷的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尽可能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减、缓诉讼执行费。公开减、缓诉讼执行费收取的条件和范围,凡是来院诉讼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对其采取减、缓诉讼执行费措施。2012年以来,共为167件涉诉“小微”企业案件减缓免收诉讼费37万元。
为企业化解难题。对辖区小微企业经营发展在审判职能外需要解决的问题,紧紧依靠党委和上级法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王勇军 朱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