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执法 严格为民 敢于担当 勇于奉献
忠诚执法 严格为民 敢于担当 勇于奉献
——东辽县“最美人民卫士”受表彰
2017年,是东辽县政法系统顽强拼搏、开拓进取的一年。全县政法系统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破解难题,政法各项工作争先进位,为东辽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等重要会事期间和敏感节点的安保维稳任务。在2017年全省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满意度测评中,东辽县取得了全省第三、全市第一的好成绩,这背后凝聚着全体政法干警的辛苦奉献。
涓涓细流汇成海。东辽县政法干警团结奋战,攻坚破难,永远走在维稳安保最前沿和服务群众最前列,用汗水、鲜血谱写了一曲曲壮丽凯歌,涌现出一批忠诚执法、严格为民、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先进典型。为弘扬先进,鼓舞士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不断增强东辽县政法工作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经过组织推荐审核、征求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公众投票及社会公示,决定授予林源等10名同志为东辽县“最美人民卫士”称号,并于5月8日在东辽县召开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表彰。
这些受表彰的干警大多数身在基层、干在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这些先进模范身上,集中体现了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体现了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虽然他们都是独立的个体,但组合在一起,就汇聚成了推动法治前行的巨大力量,实现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刚柔并济女警花
30岁的林源,是东辽县公安局巡防(户政)大队的一名普通民警。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2013年8月,她放弃了大城市的就业岗位,毅然决然回到家乡,成为了一名“地气儿”的农村派出所片儿警。
剪掉了长发、脱下了长裙、抛开了小女生的矜持,短时间内,她迅速投入到辖区入户走访、收集信息、组织巡逻工作中。针对农村土地权历史遗留问题多的实际,她主动创新调解方式,将办公地点设在田间地头,以真心换得群众支持,用真情赢得百姓信任。那一年,她25岁。
2014年底,为人母的林源调任到东辽县公安局户籍审批窗口,她深知责任重大,把年幼的女儿交给母亲和婆婆轮流代管,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政策法规学习和日常工作中,每天近三分之二的时间都用来学习政策、请教同事、摘抄笔记。在此基础上,她独自完成东辽县2003年以来的户籍审批件、年终人口报表的分类整理工作,并结合新形势下的户籍制度改革方向以及东辽县域发展的实际,编印《东辽县公安局2015年度户籍工作要点》。
日常管理工作中,林源坚持秉公办事,严格把关业务审批,实现11万件办证数据审核上传零差错,户籍档案整理审核合格率100%。针对传统管理手段落后的实际,她自主研发辅助办公软件,在日常应用中发挥实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几年来,她坚持利用节假日时间主动上门服务辖区居民,赢得了群众百姓的称颂赞誉。2014年以来,林源连续四年被评为东辽县公安系统“优秀户籍民警”。2016年,被推荐入选为辽源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
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
“黄庭长不打官腔,没有官架,是位热心肠的好法官。”熟悉黄庭长的人都这么评价他。百姓口中的黄庭长就是黄彦民。
黄彦民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二十余年,辖区内的每一个村组、每一条胡同、每一条田间小道都曾留下他为乡亲解决矛盾纠纷的足迹、普及法律常识的声音。20多年来,他一直坚守在民事审判一线,忠于职守、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他从书记员、审判员一步步成长,现任东辽县建安法庭庭长。
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黄彦民说:“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他们只能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法官身上,这份期待和信赖沉重得让人不忍辜负。”黄彦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人民法官,他总是以自己身边的模范和典型,给自己的追求和目标定位,他从不向别人高呼自己将怎样去做,而总是将自己火一样的热情、水一样的真情,融入到自己的一言一行。
真心尊重百姓、真诚对待百姓、真情服务百姓,把“百姓情结”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的黄彦民收获了大家的认可和赞誉。黄彦民办案有两个特点:一是细致,二是快。对待每一起案件,他都认真查阅案卷、调查案情、审核证据,对当事人的说服劝导更是细致入微,案件开庭快、判决结果出来得也快,他承办的案件平均审限28天结案。一年来,他所审结的各类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的占70%。谈及多年的工作感受,黄彦民说:“基层法官是百姓身边公平正义的守护人。无论何时,我都会记得自己的初心所在,人民需要我,群众信任我,就是我最大的快乐。”
砥砺前行为公正
“老百姓来打官司就是信任法官。因为他们需要法律服务,所以我必须尽力去帮助他们。”在20多年的基层法庭工作中,东辽县人民法院安石法庭庭长唐万仁忠于职守、公正执法,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人民法官的职责、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准则,如一面朴素的旗帜,牢牢坚守在基层法官的岗位上。
唐万仁自1995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都在基层法庭工作,2004年任安石法庭庭长。在法庭审判工作中,他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司法、廉洁办案。2017年办理案件145件,审结138件,结案率达95%,裁判正确率达99%以上,全年无一起当事人无理上访案件、无一起错案发生。他带领全庭同志坚持常年巡回办案、便民利民。经常走村入户到田间炕头送达法律文书,并就案讲法、扩大审判效果。2017年他和全庭法官共巡回办案57次,就地调解案件68件,避免矛盾激化案件11起。
唐万仁在审判实践中总结出的“五心”调解理念,即:公心、良心、诚心,细心、耐心;十种调解方法,即:明辨是非归责法、案例展示说理法、亲情乡情感化法、对症下药开锁法、衔接配合圆桌法、后果责任前瞻法、冷处理缓和矛盾法、因势利导借助法、背靠背摸底数法、田间炕头拉家常法;三项“大调解”机制,即: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法庭与乡村共建、法官包村(社区)快速化解纠纷机制,受到来院检查、视察的上级法院、人大机关的充分肯定。他多次为全县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干部、妇联干部讲解法律及调解的方法和技巧,他所撰写的调解经验被省高院收入《调解经验汇编》一书中。2017年被评为辽源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唐万仁从不利用司法权为自己谋求私利,自觉抵制诱惑,耐住寂寞,公道清白,一身正气,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接受当事人的钱物,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只为坚守心中的公正。
“你的平安 我来守护”
有一种心安叫平安,有一种责任叫担当,而李严峰就是担当着守护平安重任的人,一名始终战斗在一线的公安刑警。
现任东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的李严峰从警26年来,先后两次被评为“东辽县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被省刑警总队授予“全省刑警系统优秀侦查员”3次,荣获市公安局嘉奖5次,荣记县政府、市公安局个人三等功6次,荣记省公安厅二等功1次。他为人低调谦逊,对群众侠骨柔肠,对同事关心体谅。
李严峰一直牢记着心中的使命,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把他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全部奉献给了热爱的刑警事业。工作中,他秉公执法、嫉恶如仇,抓捕追逃、身先士卒,查破疑案、不破不休,特别是至担任刑侦大队大队长以来,他主动承接急难险重任务,致力侦破各类大案、要案,为维护东辽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1年,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期间,李严峰充分利用在基层工作时间长,人熟、地熟、情况熟的有利条件,经过缜密侦查,带领民警连续奋战70天,在黑龙江省鸡西市抓获1992年杀人在逃的刘某兄弟二人。
2012年春至2015年10月间,东辽县、西丰县、清源市,梅河口市、四平市、辽源市、东丰县等地连续发生百余起入室盗窃案件。案发后,李严峰同志主动请缨,细致排查,成功锁定并打掉跨省盗窃犯罪团伙。
2016年8月初,李严峰5次带队南下,先后赴9省17个地区开展工作,破获“05·11”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主要涉案人员14人,涉案金额4千余万元。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在危急时刻,同事们说李严峰永远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一个,危险的事,到他那里也总能化险为夷。多年来,李严峰先后组织破获刑事案件3000余起,其中命案105起,参与打处各类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抓获各类逃犯369名。
扎根基层解民忧
他是一名基层普普通通的警察,凭着热忱的工作态度、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他,就是32岁的东辽县公安局安石派出所民警牛健,同时也是东辽县安石镇乐群村的“第一书记”,一位带动当地群众实现了致富增收的基层干部。
从警10年来,牛健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出类拔萃的业务水平,默默奉献在东辽县公安战线上,把全部的身心都投入到社区治安管理工作中。针对管区治安管理基础差、治安状况复杂、管理难度大等实际,他探索实践“勤走访、善总结、勇实践,寓管理”的“牛健片区工作法”,在东辽县公安机关推广实践。
在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中,他积极参与到全县公安机关“安民一号”“飓风行动”等专项行动中,并充分发挥传统+信息化手段优势,协助抓获外省网上在逃人员5名,打掉跨省系列盗窃团伙两个,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16年3月,牛健积极响应东辽县委号召,被选派到东辽县安石镇乐群村担任“第一书记”。两年时间里,他充分发挥“第一书记”下情上达,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按照“精准第一、实干第一、发展第一”要求,扑下身子常驻农村,埋头苦干精准帮扶,走街串户上门工作。工作中,他结合村情,提出了“强组织、挖潜力、重养殖、亮新村”的工作思路,切实推进了贫困村各项产业的发展,带动当地群众实现了致富增收,探索出一条符合乐群村实际的扶贫工作新途径。两年来,他组织培育发展乐群绿色水稻、榛子树、落花树等种植项目10个,协调修建桥梁3座,涵洞2个,乡村道路5.3公里,争取社会各界投入扶贫资金640万元,帮助全村27户困难群众实现全面脱贫。
有一种坚守叫“我在路上”
有人说,当交警很难,路面执法要铁面无私、火眼金睛,对待群众要温暖如春、挺身而出;有人说,当交警很累,每天早出晚归,一日三餐没有正点,没有正常的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王春武成为交警,成为这样一群人中的一员,已经15年了,一直工作在交通管理一线。如今的他已是东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
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王春武先后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东辽县公安局嘉奖三次。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奋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第一线,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处理每一起交通事故。多年来,他充分发扬“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主持侦破各类交通肇事逃逸案220余起,参与调查、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3000余起,组织带领中队民警先后与审查并抓获交通肇事嫌疑人130余人,有力地打击了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辖区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13年12月7日夜间,在303国道341公里附近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接警后,王春武带领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鉴于现场没有留有任何肇事车辆痕迹和物品。王春武细致分析肇事车辆可能出现的车型及逃逸的方向,精心调取1024台车辆监控录像资料开展分析比对,及时确定四平籍一台白色“江淮”货车具有重大肇事嫌疑。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在没有任何现场物证的情况下,成功侦破“12·07”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1年6月,王春武在赴外地索取物证过程中从三米高空跌落,脑垂体损伤,造成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2015年5月,王春武因长期劳碌引发心脏主动脉多处堵塞,被同事抬上心脏搭桥的手术台。伤愈后,他重伤不下火线,继续重返并执著地坚守在道路交通管理岗位。
交警的舞台在路上,交管的本质是服务。不管是烈日炎炎,还是刮风下雨,哪里交通压力大,王春武就会出现在那里。
心系群众的好警察
“有责任心,踏实肯干,心里面装的都是百姓。”这是东辽县公安局白泉派出所上下对副教导员王明的评价。王明用行动践行入警誓言,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4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5次。从警20年来,他用一颗忠实、真诚的事业心,为辖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赢得了百姓的尊重和爱戴,他兑现着对公安工作的无限忠诚。
2015年8月,东辽县白泉镇一小区居民家中被盗,涉案金额5万余元。案发后,王明带领民警通过调阅海量视频信息、走访调查及全时动态监控,最终锁定并抓获全部犯罪成员3名,进而破获跨苏州市,抚顺市、西丰县,辽源市龙山区、东辽县等地作案11起的系列流窜盗窃案件,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8万元。
2017年4月至10月,王明组织带领案件队队员追根溯源、周密抓捕,参与破获省督贩毒案件,一举斩断跨吉林、四川两省贩毒主要通道。
2018年1月,王明担任派出所副教导员以来,结合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际,大力推行调解工作前移运行机制,探索实践“民警+综治协管员”化解工作模式以及“首问调解、主动调解、协作调解、分级调解、联合调解、对接调解、回访调解”七法。在日常工作中,他将说理执法贯穿于化解工作的全过程,同时广泛依托社会力量,组织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宣讲“乡俗民约”“打架成本”,提升群众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辖区内家喻户晓。
在王明的带动和努力下,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实现同比大幅下降,王明一直努力践行爱民为民的初心,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维护了一方平安和谐。
心灵深处的博弈
“披上这身‘检察蓝’的那天起,我便深信,这不是权利和地位的象征,这是责任和使命的担当,这不是升官发财的装饰,这是公平正义的交织。”谈起对工作的认识,现任东辽县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的盛伟龙这样说道。
工作中,盛伟龙时刻以一名党员、一名检察干警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注重细节,顾全大局,全身心投入到政法工作当中。从事检察工作以来,盛伟龙主动承担繁琐复杂的工作,针对各项工作从不推辞、拖延,为及时完成接踵而至的工作任务,工作七年,从未休假,甚至放弃休婚假和部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加点,在办理紧急案件时,最长达近40个小时不得任何休息。
2014年4月至8月,盛伟龙同时投身于东辽县教育系统、东辽县医疗系统以及公主岭市规划系统等多起案件的查办,主办案件10余件,家庭和事业,盛伟龙心里的天平很明显地偏向了事业,对盛伟龙而言,这种对工作的坚定就是对家人最好的回馈。
“自古忠孝难两全”,盛伟龙对家庭的愧疚全都转化为工作中的动力。自参加工作以来,盛伟龙共办理职务犯罪检察案件70余件70余人。其中,大案、要案20余件20余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2件,纠正违法案件13件,所办案件无一冤假错案,无一安全事故。
心怀忠诚 守护公正
杨永君,现任东辽县检察院检务管理部副部长。从检28年来,无论身在哪个岗位,他都干一行爱一行,履职尽责、脚踏实地、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优异的工作业绩,树立了新时代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工作中,他清正廉洁,严格执法,所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无一错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从事控告申诉工作,依法接待群众信访数十件,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要求,解释到位,并准确做到信访件的分流、督办、回复工作。依法初查举报线索,公正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化解涉检信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事案件管理工作,积极带领科室人员依法审查受理批捕、起诉案件300余件无一差错,严格履行案件流程监控职责办理流程监控案件,及时向业务部门发出预警提示100余件,督促业务部门规范执法。
他积极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向业务部门及时提出执法瑕疵纠正意见,文明接待律师查阅案卷材料,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公开100余份,充分发挥检务公开工作职能。
杨永君1998年被吉林省检察院授予办案个人三等功;自2009年起连续三年被东辽县委、县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并多次被东辽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带着对检察事业的执著与深情,杨永君用真情诠释着为民情怀。在他的带领下,2008至2012年控申部门被省院授予“文明接待室”,2010年被市院评为年度“优秀办案组”光荣称号。
做百姓的“贴心人”
他是基层司法所所长,他常年奔波在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20年来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是李刚,现任东辽县司法局安石司法所所长。2017年,他荣获“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在他的带领下,安石司法所被评为“六五普法先进集体”“省示范化达标化司法所”。
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方法,争取各村(居)、镇(属)各单位,各中小学的积极支持与配合,把法制工作推进到家家户户。他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奉献的是自己的青春和汗水,每年化解矛盾纠纷50余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
2016年5月,安石镇朝阳村陈某与杨某两家因为土地划分界限起了争执,村里多次调解无效,春耕期间再起纷争。李刚得知此事后,马上和同事到现场了解情况。原来,两家是因水田改旱田之后,互不相让一条界梗引发的矛盾。现场两家矛盾激化,杨某竟拿起斧头向陈某砍去,千钧一发之际,李刚冲了上去,果断将其制服。结果,李刚根据相关法律并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劝说,最终将纠纷圆满解决。同时,他格外关心刑满释放人员,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要回了耕地和土地直补款,使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有了保障,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回归社会。
他在开展包村工作期间,积极与上级协调,为所包村修桥铺路,并在村委会建设中协调解决办公用品资金达5000多元。
刑满释放人员的回归,矛盾纠纷的化解,合法赔偿的获得,这些问题都是与老百姓最密切相关的小事,但李刚把每一件小事都当成大事去完成,用踏实做事、真诚做人的工作态度,成为辖区百姓的“贴心人”。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陈博琳 采写
本版图片由本报记者 王彦雨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