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辽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中共东辽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4月10日至6月29日,对平岗镇、县经合局、县编办、县供销社开展巡察工作。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着力发现在加强党的领导、执行党的纪律、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
    信箱安放地点: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县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在平岗镇、县经合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办公楼门前设置“县委第二巡察组信箱”。
    接访地点:
    平岗镇:平岗镇政府一楼西侧信访接待室;县经合局、县编办、县供销社:县信访局(东辽县白泉镇晨风华府售楼处南行200米)县委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接访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4时30分
    举报电话:5117052、18843728892(可接受短信举报)
    电子邮箱:dlxxcz2@163.com
    通信地址: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25号410室县委第二巡察组,邮编136600。
    特此公告
    中共东辽县委第二巡察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