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丰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中共东丰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4月10日至7月10日,对南屯基镇、司法局、价格监督局、红十字会开展巡察工作。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接访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时—4时30分(五一劳动节后下午接访时间调整为1时30分—5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县委第一巡察组分别在南屯基镇政府、县司法局、县价格监督局、县红十字会设置“县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箱”。
    电话:18343761890,可接受短信举报
    电子信箱:dfxwdyxcz@126.com
    通信地址: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四楼县委巡察办(第一巡察组)
    邮编:136300
    特此公告
    中共东丰县委第一巡察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