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健全经济增长与稳定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政策解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着力加强经济运行的监测与调节。及时精准掌握有关政策和经济走势。深刻领会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把握新形势、新变化、新情况,密切关注国家和省政策出台和调整变化,将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和趋势研判。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运行调控,确保工业经济企稳向好运行。一是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工业定向精准调控稳定工业经济增长活动,强化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协调和服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进重点项目达产达效。二是加快重点企业培育。大力培育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加强对50户重点骨干企业生产运行的跟踪调度、协调服务,充分挖掘重点企业增量潜力,强化要素资源配置,及时掌握并帮助解决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障企业生产要素资源和资金需求,全力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实现稳增长。三是积极培育入规企业。积极培育新进规模企业,努力扩大工业经济总量。继续组织各县区做好企业升规的统计上报工作,帮助升规企业做好各项上报准备工作,配合统计部门搞好企业审核,为促进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提供新的增长点。四是落实优惠政策。按照《关于稳定当前工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对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给予工业稳增长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及财政奖补等政策支持。五是整治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吉林省工业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及时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涉企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运行负担。


    加大创业政策扶持政策解读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对依法注册并符合条件的高校和企业创办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组织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被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新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自用和通过出租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由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3年内免征房屋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对于符合申报创业服务体系项目要求的,经过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后给予一定的项目支持。


    发挥产业项目优势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政策解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以项目拉动就业。盯紧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发展需求,突出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支持、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域内企业转型升级、靠大联强资产重组,集中力量上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突出重大项目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带动作用,进一步落实建设任务、强化服务,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合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把就业服务贯穿到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全过程。持续推动服务业攻坚,充分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2018年,全市计划实施5000万元以上项目127个,总投资564.7亿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断加大工业项目建设服务力度,鼓励和引导各县区工业企业谋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将增加就业岗位作业项目建设重点内容,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转型升级,鼓励扩大投资规模,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续建项目尽实现复工,投达产项目尽快实现投产达效,以产能进一步释放来促进就业岗位的增加。深入开展促投资和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等活动,推进124个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扩大工业经济总量、提升工业发展后劲;精准实施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滚动推进92个重点工业转型项目,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推进“纵延横扩”,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统筹创业资金投入政策解读

    市科技局: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采取后补助的形式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对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在省级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中,新增众创空间平台建设计划项目,对过去认定的省级以上众创空间为满足在孵企业需求而实施的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立项支持。


    搭建创业融资平台政策解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延长贷款期限,简化贷款程序。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00万元;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为400万元。对个人创业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创业者和企业创业贷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取消创业贷款合同公证。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不担保业务。拓展“担保公司担保”“监管公司质押监管”等模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畅通民营经济就业主渠道政策解读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放宽登记条件是指市场主体登记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中没有规定的,一律不作为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改实缴制为认缴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取消出资期限、首期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等一系列限制性条件。允许市场主体将有条件的“住宅改商用”,允许“一址多照”,即同一地址可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允许“一照多址”,即市场主体(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除外)在其住所以外增设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经营场所,且该经营场所与住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内。将市场主体年检(验照)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融资是指通过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等方式,架起银企沟通桥梁,搭建“三大融资平台”(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引导民营企业能够更加有效地整合运用自身融资资源,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瓶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工作,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全力支持民营企业项目建设,扩产扩能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实施中小企业入规升级行动。做大民营经济规模总量,以中小企业服务大厦为载体,学习和借鉴浙江省涉企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经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功能。积极推进高校与民营企业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市级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严格质量评估,实施动态管理,推进校企人才培训合作。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人才支撑能力,实施“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计划”,重点培养民营企业家和行业领军人才,突出抓好企业高级经理人才、新生代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通过人才素质提升实现企业素质升级。加大民营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及培训,以破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难题、提振“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家和后备人才信心为重点,依托清华大学等培训机构,举办辽源民营企业家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和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高级研修班。每期培训时间1年左右,培训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100名。依托省工信厅优惠政策,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各级各类展会,为企业生产和商贸流通提供了一个展示形象、开拓市场、合作交流的良好平台,实现促进供需、增进合作、共赢发展的目的。
    解决融资难、降低企业成本。一是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升企业融资服务普惠性。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下调至2.0%以下,通过降低费率为企业降低财务成本。二是坚持推动“政银企保”合作共赢。充分发挥协调推动作用,遵循“政府搭台、市场运作、银企保多赢”的原则,推动建立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滚动清单,完善政银企保对接合作机制。三是持续做好“助保金池”贷款业务。加大助保金池宣传力度,引导并推荐重点企业入池,全面加快业务开展进度,充分发挥精准调控的关键性作用。
    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之间的合作,以企业为技术需求方与以科研院所或高等学校为技术供给方之间的合作,是促进技术创新所需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发挥高校产学研引导作用,支持高校同中小微企业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发挥高校产学研引导作用,及时收集、整理、发布高校最新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难题与需求,深化企业与高校的技术对接,争取破解更多的技术瓶颈,推动产学研项目合作,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市教育局:以现代学徒制试点城市为契机,鼓励、支持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含医药分院)、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与民营企业实施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发挥高校的科研作用,引导高校科研成果落户民营企业,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益,扩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每年组织、参加多场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将有用工需求的企业与毕业生联系起来,为毕业生顺利就业提供保障。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政策解读

    市教育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教学模式改革。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完成学生培养任务,即由传统的以学校培育为主,转变为以企业为教育培训主要提供方,最终实现校企共同培育技能型人才的目的。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以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材对接技能。由学校、企业共同参与教育教学过程、制定实习计划,编写具有鲜明职业特色的培训教材。


    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网络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保监会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相关精神,为职业院校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激发高校毕业生基层创业活力政策解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利用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等实体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开辟创业专区,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基层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的,按规定享受创业场地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市教育局: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有电子商务、德标牙科、汽车检测与维修等实习实训基地,为在校生提供实习机会的同时,也为毕业生创业提供空间。积极与东北袜业生产型大学生创业园等9家省、市、县级大学生创业园区对接,宣传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引导毕业生进入创业园就业创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核准和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创业孵化基地可以分为科技型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产业型创业孵化基地等类型。创业孵化基地要因需而设,合理配置,坚持低成本、高效率为入孵企业提供孵化服务,为入孵企业提供房屋租赁、人员培训、相关事务代理等一定的优惠政策。
    市科技局: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实体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开辟创业专区,对于科技型创业团队、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通过项目辅导、项目路演、培育推广等多种形式,发掘、评选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发展新经济新就业形态拓展就业空间政策解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推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项目建设,引导互联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公共信息平台、智慧物流、智慧社区、智慧教育等项目建设。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信息技术与新兴产业融合,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加强先导示范应用。积极与华为公司合作在辽源建立大数据中心,建设与完善大数据基础设施,借助华为公司的产业影响力积极引入信息服务企业,进一步推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全面发展。打造坚实的产业发展基础,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推进产业组织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新业态、新经济发展。


    优化创业环境政策解读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全面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从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涉及全市17个部门的32个证照的“多证合一”改革,除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必须实行前置审批的项目,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信息公示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后,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间信息共享,企业无需到相关部门(指“多证合一”改革涉及的相关许可部门)现场申请,相关行政许可和备案信息均整合在营业执照上,企业可不再领取相关纸质证件,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多跑一次”,是指群众和企业到工商(市场监督)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12大类21小项事项受理条件时,最多跑一次即可当场受理、当场审核,当场办结。


    加强返乡创业平台建设政策解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利用闲置的房屋和土地,带头创办各种类型的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各类型孵化基地(园区)积极吸纳农民工、大学生等社会闲置人员入园创业。对被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新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自用和通过出租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由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3年内免征房屋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对于符合申报创业服务体系项目要求的,经过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后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
    市教育局:配合县(区)政府推进返乡创业平台建设,开放职业教育资源,对有技能需求、创业意愿的返乡人员提供硬件支撑、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
    市科技局:通过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和创业孵化,引导农民工就业创业。通过辽源市现有的26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带动农民工就业500人。

    本版稿件由市就业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