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献言” 为民“建言” 为法“代言”
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召开
为政“献言” 为民“建言” 为法“代言”
本报讯(记者 汪琳 王彦雨)“全面建立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意义重大,任务紧迫。各位法律顾问要认真履职尽责,为政‘献言’、为民‘建言’、为法‘代言’,真正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智囊团’、依法行政的‘助推器’和沟通百姓的‘传声筒’。”3月16日,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认真总结了市政府第一届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聘任了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还表彰了市政府优秀法律顾问,对他们为推动法治政府、法治辽源建设作出的突出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向新一届的法律顾问团成员颁发聘书,提出“发扬优良传统、创新工作方法、主动谋求作为”的新希望。
副市长吴跃岩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跃岩强调,做好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立足新时代依法治国新方略,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谋求新作为。要用十九大的新思想、新方略、新要求指导法治工作。注重传播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普及法治知识,使崇尚法治的价值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识,努力推动全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辽源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要立足新时代法治建设新要求,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上树立新形象。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方式之一,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要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法治意识,注重培育和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和经济社会运行的真实状况,给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上好保险,修正执政行为,避免决策违法;要立足新时代法治建设新任务,在推动法治辽源建设上履行新使命。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要将法律审查和律师咨询纳入政府决策程序,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工作的途径和机制,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为法律顾问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调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增强担当意识,履行好新使命。
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各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