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司法局“六个加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东辽县司法局“六个加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讯 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杜绝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今年以来,东辽县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工作。
    加强走访排查。全县13个基层司法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特殊人群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实际表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根据人员个性特征,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教育引导和思想疏导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
    加强日常监管。各司法所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严格请销假制度,利用GPS定位手机定时查看矫正人员的位置,对反馈的警情和信息及时跟踪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警示教育。各司法所组织辖区矫正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加强矫正人员服刑意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加强协调配合。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要求,各司法所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日报制度,各司法所每天下班前,向县司法局报告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及时应对和处置随时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对个别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联合当地派出所、社区及村委会对其24小时实施监控。
    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查漏补缺,完善措施。同时,加强请示报告和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贻误时机或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加强重点帮扶。把生活上重点关心与行为上重点矫正相结合,对生活困难的两类特殊人群,加大帮扶力度,鼓励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薛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