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要发挥供销合作力量

乡村振兴要发挥供销合作力量
本报记者 李艳红

 

    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城乡和区域之间,发展不充分主要体现在农业和农村。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要想在为农服务上做文章、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显身手、在助农增收上作贡献,就要紧跟新形势、紧贴新政策、紧握新任务,把供销合作事业整体融入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大局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中,为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贡献力量。
    供销合作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我们要不忘为农服务的初心,严守为农服务的圆心,通过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据统计,2017年,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0个,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个,全市协会会员总数发展到21042人,但整体质量不高,合作社小、散、乱的状况仍然存在。
    我们要通过供销合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农民合作社为组织载体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增加直接为农服务的比重和影响力。要依托农民合作社发展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要主动对标乡村发展战略,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强力推进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进项目建设和项目培育、推进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电子商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创新等一系列优化和创新农村服务领域的工作,努力提升系统综合服务能力,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切实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与农民一道积极投身到新一轮国家建设和农村改革大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