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房被依法强制拆除
本报记者 王茵
《辽源日报》——影响辽源每一天。这样的“影响”体现在让百姓读懂市委、市政府努力改善民生的动作上,体现在我们对平凡人道德品质的关注上,体现在对一些部门和单位职能缺位、作为乏力的新闻监督上……我们感恩新闻赋予我们这样的责任,感恩各部门、各单位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感恩读者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时值年终岁末,本报特推出“新闻回声”专栏,以感恩的心态,梳理我们曾经报道过的新闻事件,同时也激励和鞭策我们继续用手中的笔和相机去记录、去更好地影响辽源每一天。
——题记
事件回放:
6月10日,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玉圭园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对面存在大量违法建筑。
6月11日,执法大队前往该区域,发现此地部分农户在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在屋顶违规搭建顶棚,或是在原来楼层的基础上加盖房屋,扩大房屋面积。私自搭建的多为彩钢房。这些构筑物和建筑物不仅给住户和周围农户带来了安全隐患,而且严重扰乱了城市规划和建设秩序,破坏了城市景观和城市形象。
经核实,该地块位于龙山区工农乡工农村,共有违章建筑5户7处,总面积为2365平方米。此地块已被列入城区改造规划,这种现象如不及时加以制止,村民相互攀比,很可能形成大规模私搭乱建。
经多次劝阻无效后,7月10日上午,市容环境管理局联合住建、消防、公安、司法等部门,会同龙山区人民政府对此处违法建筑依法实施了强制拆除。
拆除现场,许多群众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家住工农村三组的王女士说:“在人家已经规划好的土地上盖房子,那人家还不拆你呀?再说了,左邻右舍住着,你家盖了,得便宜了,别人家心里也不平衡啊。可要是大家都盖起来,那还不乱套了?”
“私搭乱建” 真不能“惯着不管”
本报声音
一面是正在进行的建设项目;一面是大肆崛起的违章建筑,此种现象如不及时加以制止,法律尊严何在?社会公平正义何在?
为一己私欲,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置百姓利益于不顾,虚增面积、多算补偿,甚至漫天要价、恶意阻挠拆迁,亦或随意占地、违法违规私搭乱建。这种行为是对法律法规的漠视、是对政府权威的挑战,更是对公共利益、公共资源的严重侵占,和对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严重损害,放任其存在,无疑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改善民生,坚决打击违法行为,通过对这件事的处理,我们看到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决,各部门决心坚定。“坚持政府主导,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靠群众,坚持公开公正”,这是我们做好征收拆迁工作遵循的原则。我们相信在各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下,征收拆迁工作必会得以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