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我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 汪琳)2月1日,在四百货门前附近,“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关爱野生动物、共建美好家园”等醒目的宣传条幅、图文并茂的展示板吸引了不少市民,他们不仅驻足观看展板内容,还主动向工作人员索要宣传单、详读上面的普法宣传语、现场咨询。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要求,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联合市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支队,以我市重点闹区、校园及人口流动较为集中区域为主要阵地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帮助广大群众树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共同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不到一个小时的工夫,工作人员准备的1万份宣传单、8000多份宣传手册就已发放过半。“很多人对野生动物的种类、级别都不太了解,对本地动物、常见动物的保护意识淡薄,常常触犯法律而不自知。比如,非法猎捕20只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贩卖、运输50只野生动物,均属于刑事犯罪,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通过开展此类普法宣传活动,为老百姓细致、耐心地讲解,让他们知法、懂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积极参与到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森林公安局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