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远赴千里 “老赖”无所遁形

法官远赴千里 “老赖”无所遁形
本报记者 付晓娇

 

    2018年的元旦刚过,在大多数人还沉浸在新年的喜悦欢乐气氛中时,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两名法官已经动身赶往2700公里外的四川省,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5年,一起交通事故夺去了执行人吴某父亲的生命,西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造成该事故车辆所属的四川洪瑞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赔偿申请执行人吴某、谭某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四川洪瑞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未履行给付义务,并离开辽源返回四川。2017年9月,申请执行人吴某、谭某向西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执行人谭某系死者的妻子,患有精神疾病,在丈夫车祸后病得更加严重,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被害人的大儿子精神崩溃,最终自杀身亡;年仅11岁的二儿子还在上学。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倒下,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该案受理后,西安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和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做足前期准备工作,并决定派有丰富执行经验的法官前往四川执行。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到达目的地的法官们匆匆投入执行工作中。然而,旅途的劳累仅仅是此次坎坷执行路的开始,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四川洪瑞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坐落在四川农村,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负责人也联系不上,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两位法官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积极商量对策,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一定要有施工资质、承揽过程一定要招投标。想到这,办案法官立刻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该部门下达了限制被执行人招投标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这一举措如同遏住了被执行人的喉咙,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被执行人马上从江苏返回四川,主动找到办案法官并将执行款全额打到账面。至此,这起长达两年的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被执行人财产难寻、下落难找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老大难”“硬骨头”,也是考验执行干警能力的“试金石”。面对利用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敢闯敢试,积极探索,在充分用足用好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等现有的执行手段外,不断创新执行理念和执行方法,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努力营造“老赖”过街人人喊打的全民参与氛围,推动执行工作顺利开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