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辽源籍人才关爱回引工程实施方案

域外辽源籍人才关爱回引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鼓励和引导更多域外辽源籍人才带信息、带技术、带资金、带项目、带成果回馈家乡、助力发展,依据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辽源市服务创新转型发展“152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辽办发〔2017〕38号)精神,拟在全市开展域外辽源籍人才“关爱回引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域外辽源籍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广泛开展关爱服务工作,建立情感纽带,增进家乡情结,使他们充分了解家乡发展成就和发展需求,动员和吸引他们回辽源开展投资融资、咨询服务、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成果转让、智力支持等活动,积极助力家乡建设发展,推动形成人才回引、智力回归、技术回流、成果回馈的良好态势,为辽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创新转型发展凝聚强大合力。
    二、范围对象
    祖籍辽源,或在辽源出生、成长,或曾在辽源工作学习,或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常驻辽源,且目前在辽源市外工作和生活的以下优秀人才:
    (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人才;
    (二)我市急需的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的相关专家;在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知名医院等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型人才;
    (三)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知名民营企业任职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四)在相关技术技能领域颇具影响力、有返乡创业就业意愿的高技能人才。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域外辽源籍人才信息库。通过发布公告、网络征集、熟人推荐、商会和校友会举荐等方式,分类征集并建立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等域外辽源籍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补充。(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编办、市经合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统计局、各县(区)、经济开发区)
    (二)完善经常性沟通联系机制。采取市级领导联系、市直部门联系、市管干部联系、工作人员联系、微信平台联系等办法,着力构建多层次、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每名副市级以上领导联系5-10名、每个市直部门联系10-20名、每名市管干部联系10-15名域外辽源籍人才,其中副市级以上领导每年开展上门走访不少于3次,部门和市管干部每年开展上门走访不少于5次;要从优秀年轻后备干部中选派专人,给域外杰出英才配备专门的“人才助理”,一对一进行沟通联系服务;分层分类建立域外辽源籍人才微信群,搭建信息交换和互动交流平台。通过各级人大和政协领导定期走访、节假日期间市领导走访、公务活动期间专程登门拜访、节假日和工作变动期间寄发慰问函、定期上门走访慰问域外辽源籍人才家人,以及寄送生日贺卡、邮寄辽源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简报等方式,让域外辽源籍人才及时了解家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人才需求等方面情况,密切与家乡的联系,增进对家乡的感情。(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编办、市经合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市直部门以及各县(区)、经济开发区)
    (三)加大关爱服务工作力度。发挥对外和对内两条线的作用,加强对域外辽源籍人才的关爱服务。对外主要是依托辽源各驻外办事(联络)机构、劳务基地及社团组织,通过老乡联谊会、恳谈会、推介会、通报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域外辽源籍人才的现实需求,及时提供有效服务。对内主要是做好域外辽源籍人才返乡省亲或投资兴业期间的协调服务工作,由外事部门、人才机构或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全方位保姆式、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或领办、代办服务。同时,细心做好域外辽源籍人才家人关爱服务,经常上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好医疗、交通、养老、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让他们时刻感受到来自家乡的温暖。(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合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相关市直部门及各县(区)、经济开发区)
    (四)大力实施“人才智力回归行动”。以资金、技术、人才、项目、信息返乡为目标,大力实施“域外辽源籍人才回归行动”,通过开展“回报家乡”活动的“感情回引”、出台“人才绿卡”等扶持返乡人才创业系列政策的“政策回引”和帮助返乡人才找准创业项目的“项目回引”等方式,促使更多域外辽源籍人才返乡创新创业。通过召开辽源籍高级技能人才返乡招聘会,采取在网站发布岗位需求信息,组织市内园区和企业面向域外举办“建设辽源·服务家乡”现场招聘会或网上招聘会等方式,积极动员鼓励引导域外高技能人才返乡就地就近创业就业。(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经合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委、市总工会、市科协、各县(区)、经济开发区)
    (五)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依托经济开发区或工业园区大力实施“域外辽源籍人才创业行动”,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专业化市场或闲置厂房场地,建设域外辽源籍人才“返乡创业园”,为域外辽源籍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场地服务保障,加大供水、用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集聚优质资源要素打造一批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孵化楼宇、飞地园区,吸引更多域外辽源籍人才回乡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成果转化及创新创业等工作,着力打造域外辽源籍人才返乡创新创业、投资兴业的集聚区。(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合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总工会、各县(区)、经济开发区)
    四、相关政策
    (一)拟返乡的域外辽源籍人才,累计3年被域外原单位评为优秀,且具备公务员身份或中级职称以上事业编制身份的,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岗位实际情况,对口安排到市、县(区)相应单位工作。到辽源工作之后,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任职条件及相关政策的,可按照规定提任(聘任)上一级领导职务(专业技术岗位)。(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区)、经济开发区)
    (二)域外辽源籍人才返乡创业奖补资金按属地原则分级承担,由市、县(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分级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据实安排。市、县(区)、开发区每年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人才开发资金,有条件的要逐步探索建立创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经济开发区)
    (三)对返乡创办创业孵化园,经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园的,一次性补助创业园区建设补贴5万元。对入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办实体或孵化创业项目的,两年内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对利用现有孵化载体进行改造且达到认定标准的众创空间,一次性奖励1―5万元。奖补资金按属地原则,由人才开发资金分级负担。(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县(区)、经济开发区)
    (四)返乡人才或创新科研团队创办领办高新技术类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给予1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县(区)、经济开发区)
    (五)对返乡开发项目成功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且企业发展状态良好的,给予5000-50000元的创业项目开发补贴。(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县(区)、经济开发区)
    (六)返乡的域外辽源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享受辽源市引进高端人才的相关优惠政策,特别是担任主导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产业(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管理)专家和项目负责人的,回乡第二、三年均实现预期收益的,满3年工作协议后奖励10万元。(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县(区)、经济开发区)
    (七)返乡创业项目同等享受制定出台的全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创业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并在省市区重点项目推荐、政策性资金争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倾斜。(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合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市直部门及各县(区)、经济开发区)
    (八)返乡人才符合《辽源市服务创新转型发展“152”人才集聚工程》等“1+3”方案相关规定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九)上述政策条款未尽事宜,可实行“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相关市直部门要把实施域外辽源籍人才“关爱回引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积极推进。域外辽源籍人才的关爱回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各县(区)、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在外人才统计汇总、联系联谊、回引创业等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相应领域域外人才的联系对接工作,着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力推进,确保实效。各县(区)、经济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任务,强化责任分解,研究制订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一站式”回引机制,实现精准引才,促进回引人才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匹配、相融互促。要健全完善长效推进机制,密切域外辽源籍人才与家乡的联系,搭建载体平台,加强经常性交流互动,增进域外辽源籍人才对家乡的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辽源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大工作动态、招才引智政策及人才、技术、项目需求等信息。广泛宣传域外辽源籍人才“关爱回引工程”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着力形成“以回乡创业为荣、以热爱家乡为荣、以奉献家乡为荣”的浓厚舆论氛围,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