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1日在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谷云山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和吴兰主任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是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的履新之年。一年来,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1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项,开展1次专题询问、2项执法检查、2次票决评议、10个专题调研,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2件,作出决议决定5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9人次,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开展调研检查14次,全面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许多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迈出新步伐
编制立法规划。常委会围绕全市创新转型发展新任务,顺应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的新期待,经过反复调研论证,编制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制定了2017年立法计划及其工作方案,呈报市委并以市委文件印发执行。坚持统筹兼顾、急用先立、彰显特色原则,突出住宅小区共用空间管理、城市生活噪音管理、集中供热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内容,确定了立法规划项目6件,预备立法项目2件,努力为立法授权领域改革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启动煤矿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着眼于保护我市具有百余年历史的煤矿文化,经过三次审议通过了《辽源市煤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现已报省人大常委会,待批准后公布实施。条例确定了10处保护对象及其范围,明确了保护措施、保护责任、文化遗产的利用、法律责任等,对于保护、传承和发扬辽源地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立法基础建设。建立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机构工作规则,完善了工作职责与立法流程;设立了东丰县大阳镇、东辽县辽河源镇等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有效拓展了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建立了立法经费使用制度,为开展立法工作提供保障。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贯彻省委和省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要求,备案审查机制初步形成,受理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2件。建立了与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衔接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力地保障了备案审查的准确性和监督权威。依法受理社会公众对市政府文件的审查建议,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二、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常委会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动态,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了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充分肯定市政府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强调要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诸多矛盾困难隐患,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发展实体经济为重点,全力做好“无中生有”“有中生新”两篇文章,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立足于推动新型工业化,对装备制造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对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开展集中视察,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提出建议意见,强调大力实施精准招商,千方百计破解生产要素难题,全力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为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关注全面深化改革,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报告,支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一站式”审批平台建设,全面提高行政审批能力和效率,加大软环境整治力度。
立足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开展了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防疫检疫,实施“放心肉蛋奶”提质扩能工程,加快我市畜牧业强市和精品农业市建设步伐。
对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粮食流通管理以及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实施等工作进行调研检查,推动我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立足于推动服务业提速提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旅行社行业监管服务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提高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水平,全面提升辽源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
高度关注民生问题。顺应教育现代化形势,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的专项工作报告,对职业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强调要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着力培育适应产业转型需求的“工匠型”人才。
支持平安辽源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肯定了公安机关在源头防控、基础防控、科技防控、自主防控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围绕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科技创新与管理机制创新提出建议意见,促进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票决评议了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两个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贯彻实施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情况、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情况开展调研检查,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打响打赢蓝天保卫战。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域内的省、市人大代表视察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情况并提出建议意见。开展创业促就业、市区公厕建设、城区居民养犬等专题调研,促进相关工作开展。
坚持以法治思维引导信访、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建立健全信访登记和分析制度,落实重大信访事项报告制度,对150余件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办督办。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案件执行工作的报告,调研了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以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权属纠纷化解工作,督促司法机关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致力于工作实践创新,积极在完善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上进行大胆探索和尝试。回应人民群众对健康辽源建设的关切,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杨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针对杨木水库水源保护治理工作首次开展了专题询问。这次专题询问是我市人大监督工作的一次突破。事前,常委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组成4个调研组全方位多角度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调研和准备工作历时近3个月。在联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就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农业源、生活源污染治理等问题与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面对面问答,对杨木水库保护治理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并制定治理方案,一级保护区内耕地征收、养殖户搬迁等难点问题列出了整改时间表,有力地推动了水源保护治理工作。
三、决定和任免工作取得新进展
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计划、审计、预算执行等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6年财政决算。要求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规范预决算编制与管理,推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审议批准了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提出从紧控制政府债务增长,从严限定举债数额和资金用途,完善债务考核、风险评估和应急机制,严格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对普法工作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六五”普法工作报告,作出“七五”普法决议。强调要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宪法宣传,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重点群体,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辽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障了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拟任职人员供职发言,颁发任命证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经常走访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以及专题询问工作,组织代表参加省市政情通报会、软环境测评会等,拓宽代表参政议政渠道;指导县(区)开展“三走进”活动,督促落实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制度,听取和反馈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的126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分类梳理后实行了统一交办,确定12件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包保督办。市政府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积极创新办理工作方式,建立代表建议台账,开展人大与政府联合督查,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晒单”,代表建议办理效率和质量全面提高,当年办结率达到70.6%,同比增加2个百分点。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重视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举办立法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系列培训班,组织代表到井冈山参加红色革命教育,增强代表法律素养和履职意识;以县(区)为单位组建了4个代表联系组和27个代表小组,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网络;补选1名省人大代表和11名市人大代表,保障代表正常流动;配合组织部门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考察、选举等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五、自身建设展现新气象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市人大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会议,制定政治理论学习意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机关“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纪律规矩警示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着力加强立法能力、监督能力、履职能力、服务代表能力、机关工作能力“五个能力”建设,机关的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有效发挥。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分10个专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意见近百条。促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启动专题询问工作等报告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促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脱贫攻坚等报告分别在省、市级刊物发表;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直接包保贫困户制度,强化扶贫脱贫措施,扎扎实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具体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标准改造机关食堂和供暖设施,机关办公条件得到改善。
拓展人大宣传平台。在注重新闻媒体宣传的基础上,加强人大自身宣传阵地建设。办好《辽源人大》杂志,与国内300余个省、市、县人大交流;创办《辽源人大信息》简报,及时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动态反馈给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在市委、政府与人大之间,上下级人大之间,常委会与代表、群众之间,搭建信息桥梁。有1条信息被全国人大网站转载,5条信息被省人大信息采纳。
一年来,常委会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特别是在立法、任免、专题询问等重大问题上,及时向市委报告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积极顺应人大工作发展态势,敢于在专题询问等工作实践创新上大胆探索和尝试,敢于触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和问题,与时俱进地推动人大工作创新,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着力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机关干部“四个意识”更加牢固,政治立场更加坚定,精神状态更加饱满,工作作风更加务实,遵规守纪更加自觉,在工作中表现出了很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各位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同志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等重大政治论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不断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上加大力度,在充分有效行使“四权”、改进代表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上下苦功夫,这是新时代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新任务新使命。同时,我们还应当聚焦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立法程序制度不完善、监督工作实效不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规范、代表作用发挥不充分等实际问题,强化措施,精准发力,与时俱进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持之以恒地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无愧于时代的使命、人民的重托。
各位代表: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创新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新时代新使命下的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和依靠市委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市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加强“两个机关”建设为重点,围绕创新转型发展大局,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加强工作创新,推动人大工作迈入新时代、再创新业绩。
(一)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年工作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出学习宣传工作安排。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坚持领导带头,通过集中学习、理论研讨、代表培训、代表小组活动等多种渠道,开展面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面向人大代表、面向选区选民的深化学习与交流宣传活动。要在贯彻落实上求实效,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不懈地学习宣传,把人大机关干部和广大代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站稳人民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人大履职全过程,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依法认真行使“四权”,切实担当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依法行使好立法权。切实发挥人大的立法主导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市区养犬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围绕提高立法能力,积极开展立法学习培训与交流活动,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夯实立法基础;要突出立法质量这个重点,建立健全立法论证评估、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反馈等制度机制,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依法行使好监督权。聚焦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提出的推进创新转型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发展动力转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主要任务开展工作监督和执法检查,围绕“破”“立”“降”和“三大攻坚战”等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依法支持和监督市监察委工作。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为重点,积极在拓宽监督领域、完善监督方式上创新实践。探索开展重大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监督,建立健全专题询问、票决评议等刚性监督的常态化机制,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要依法行使好决定权。加强重大事项决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以及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围绕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行使决定权,及时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为创新转型发展凝聚力量、提供保障。要依法行使好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国家宪法日”等规定,推动形成敬畏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氛围。
(三)不断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大力开展以“联系服务群众、建设代表机关”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健全“两个联系”常态化机制,深化“三走进”平台建设,拓宽代表参政议政渠道,促进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创新力度,建立动态管理系统,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从提交、审查、交办、督办到统计、查询、反馈、考评全程网络化公开化。健全考核评价制度,量化建议办理工作考核指标,实行集中评议。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激发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持续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新时代人大履职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加强常委会班子建设,发挥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加强人大理论学习交流,积极推动人大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全面加强人大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机关工作效率与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双提高”。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绘制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蓝图,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开启了辽源创新转型发展的新征程,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要有新作为,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积极作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辽源创新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