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市食药监局
发布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本报讯(记者 李及肃)日前,记者在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市食药监局发布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欢度佳节不忘饮食安全,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
    食品采购注意事项。采购食品和原料时,尽量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市场去购买。选购食品时还要做到“三看”: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等内容,看食品和原料是否超过保质期限;看食品外观,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不购买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
    购买促销食品时,一定要注意购买的食品包装完好无损,在选购促销食品前要认真查看有无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同时,要索取购货发票,以便在发现问题后作为维权的依据。
    外出集体聚餐注意事项。外出聚餐和预订“年夜饭”时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的正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选择公示信息中餐饮服务量化评级较高的餐厅。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注意餐厅提供的餐具洁净程度。
    消费者在网购食品时应注意经营资格的确认,是否为合法的经营主体,食品包装的完整性及标签标识是否注明生产单位及地址、相关认证标志、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内容。同时,消费者要保存好与卖家的网购聊天记录,保管好相关票据凭证。
    牢记投诉举报电话。消费者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原状及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举报热线:12331。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就诊,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