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丰县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东丰县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本报讯 近日,东丰县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中心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消费者举报投诉受理不集中、案件分流不畅、查处效率不高的问题。
年初以来,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提升消费维权公共服务效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平台及消费者投诉申诉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机构进行整合,组建东丰县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并积极争取资金20余万元,专项用于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建设。为更大限度地发挥中心消费维权作用,更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该局结合实际,将中心办公场所设在业务办公楼一楼。新建投诉举报中心面积约为300平方米,设有办公区、对外受理区、调解区及便民服务区四个功能区。对外受理区和调解室可随时接待前来咨询和投诉申诉的消费者,对于一般的消费纠纷问题可现场调解现场解决。(刘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