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公安局用小“微信”做大服务

东辽县公安局用小“微信”做大服务

 

    本报讯(记者 张莹莹)为不断加强信息化条件下的群众工作,创新工作举措,丰富“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拓宽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提高见警率、知警率和满意度,东辽县公安局在全县各派出所推行“微信群警务”工作模式,利用手机微信群服务民生,实现了从“小微信”到“大警务”的转变,让服务更进一步深化,这也给基层警务改革注入了活力。
    今年以来,为积极适应新常态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推进警务前移,更好地服务群众生活,东辽县公安局通过大量的探讨和实践,因地制宜、大胆尝试,在全县派出所民警实名注册微信账号的基础上,大力构建手机微信群,并推出了便捷、灵活的“微信群警务”工作模式,即全县9个派出所,以每名社区民警为“群主”,以每名社区民警责任村为中心建立微信群,各派出所从所长到社区民警、户籍民警都加入微信群。同时,积极推进辖区内各行政村、自然村的书记、村长、治安联防队员、治安积极分子、流动人口协管员以及普通群众等实名加入微信群。实际工作中,在遇到群众求助时,可立即通过手机发送到微信群,随时随地与民警进行互动、沟通和交流,为辖区群众提供报警、求助和服务平台。目前,全局各派出所91名民警全部加入各自辖区的微信群,成员达6300余人,这不仅增强了民警的亲和力,提升了工作效率,还打破了“不管大事小事,上派出所才能办事”的警民联系单一模式,给群众带来方便。
    “微信群警务”工作开展以来,东辽县公安局利用“微信群警务”共侦破刑事案件3起,查处治安行政案件16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4人,制止群体性事件1起,为群众调解各类纠纷130余起,解决群众困难2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