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准出击为企业除“内鬼”
东辽县公安局
精准出击为企业除“内鬼”
本报讯(记者 汪琳)近日,东辽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县内某食品公司报案,称其公司江苏区的一名销售经理葛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货款20余万元。事发后,此人逃窜失踪。去年,该企业也曾发生过类似的内部员工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案件,接二连三的“内鬼”作案使企业蒙受了巨大损失。
接到报案后,东辽县公安局对此格外重视,立即要求办案民警迅速采取行动、全面侦查,严厉打击企业内部职务犯罪、严惩“内鬼”,决不能任由歪风邪气滋长,充分发挥法制对犯罪分子的威慑作用。
立案后,东辽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迅速前往南京、苏州、杭州、无锡、上海等地代理商处调查取证,来回折返于7家银行对葛某的流水账单进行逐一比对,第一时间掌握事实证据,并开展大范围抓捕行动。经过连续多日辗转奔波的跨省追捕,警方与犯罪嫌疑人葛某展开了侦查与反侦查之间的斗智斗勇。通过认真研判分析、严密侦查布控,在当地民警的配合下,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藏匿地点,并在南京市火车站附近将葛某抓获。犯罪嫌疑人葛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其挪用公款用于网上赌博与挥霍。结案后,东辽县公安局将全力追回的13万元归还给受害企业。
东辽县公安局提醒广大企业: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堵塞可滋生犯罪的漏洞,加强对员工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一旦发现员工职务犯罪,应立即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对违法犯罪行为从早、从快、从严打击,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