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侦破“11·2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市交巡警支队
迅速侦破“11·2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本报讯(舒俊 记者 刘鹰)11月29日,记者从市交巡支队事故大队获悉,“11·2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王某安及二次交通事故驾驶员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12月25日18时27分,开发区中聚能源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民警在肇事现场勘察时,从肇事司机王某口述事故经过中得知,发生事故时,被撞摩托车驾驶员就已经躺在路上等情况后,对案件过程产生了疑虑。经勘察,民警从监控录像中发现,11月25日18时17分,出事的摩托车驾驶员梁某就已经与一台黑色轿车发生过剐蹭。倒地后的梁某因失去重心没能及时起身,接着又与案发现场车辆再次发生事故,随后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提醒,如果事发当时,驾驶员王某安在发生事故时不选择逃逸,而是积极抢救伤者,就不会发生二次事故。生活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事故轻微,且无人员伤亡,双方当事人可先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不及时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即刻将伤亡人员送往医院救治,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拨打“122”电话,向交警部门报案。在通话过程中,要清晰表达事故发生时间、地段、人员伤亡情况等,以便交警部门快速到达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