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贫困城乡居民和职工贷款助保缴费办法

降低贷款门槛 满足养老刚需
我市实施贫困城乡居民和职工贷款助保缴费办法

 

    本报讯(记者 王茵)11月28日上午,辽源市贫困城乡居民和职工贷款助保缴费办法三方签约仪式在市社保局举行。这是我市继“五点双享两救助”之后的又一养老政策红利。该办法的出台可有效解决我市城乡居民及下岗失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难”问题。
    早在2012年,我市便创造性地建立了政府、社保、银行三方责任共担机制,解决特困群体因经济拮据无力缴费的问题。此次辽源市社会保险局、吉林银行辽源分行、辽源农村商业银行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联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降低了贷款门槛,旨在让更多群众能够及时参保续保,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签约仪式现场,吉林银行辽源分行行长刁云鹏表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是金融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此次与市社保局及几家兄弟单位共同为符合规定参保条件而自身无力一次性缴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量身定制贷款助保办法,目的是让更多贫困的城乡居民和职工,都能通过银行贷款助保的缴费办法,实现老有所养,老而无忧 。
    据悉,该助保缴费办法主要面向男55至65周岁,女50至60周岁的人员。贷款额度城乡居民最高为4.5万元,城镇职工最高为7万元。贷款利率按现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借款人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贷款。单笔贷款期限最长时间为12年,宽限期5年,从享受待遇之日起,偿还期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