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向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西安区反馈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

市委巡察组向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西安区反馈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

 

    本报讯(记者 张莹莹 于蕾)11月23日至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分别深入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西安区召开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区)委主要负责人分别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9日至9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对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西安区扶贫领域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市委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聚焦“七个方面”重点内容,注重“四个结合”,采取听、看、查、访工作法,听取汇报26次,查阅相关资料1577份,走访贫困村43个、贫困户325户,踏查扶贫项目54个,着力查找问题,在各县(区)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在脱贫攻坚政策执行方面存在思想认识有差距、摆位不够高、工作规划不科学、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在脱贫攻坚责任担当方面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驻村干部管理不够、包保帮扶工作不扎实等问题;三是在脱贫攻坚重点人员廉洁用权方面存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违规违纪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四是在脱贫攻坚资金监管方面存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缓慢、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五是在脱贫攻坚项目管理方面存在扶贫项目实施进展不均衡、扶贫项目中途调整转项、扶贫项目质量不高等问题;六是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方面存在监督执纪意识不强、力度不大,发现问题能力较弱等问题;七是在脱贫攻坚工作效果方面存在精准识别有差距、扶贫措施不够精准、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
    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整改意见,一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二要落实精准扶贫要求,不断巩固提升脱贫工作成果;三要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产业扶贫支撑作用;四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市委巡察办相关领导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统一思想认识,扛起整改责任,统筹推进省、市、县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聚焦问题真整改,确保整改不打折扣、不走过场。要压实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坚持分类处置,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不断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被巡察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肃认真抓好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扎实做好专项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