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讨论今年末明年初重大会事安排等事宜  市委书记吴兰主持会议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11月23日下午,市委书记吴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传达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讨论今年末明年初重大会事安排。
    会议指出,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节点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谋划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会讨论通过的《中共吉林省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开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新局面的决定》,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把握我省发展的阶段性特点,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是我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中央战略部署转化为实际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上来,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把存在的矛盾问题搞清摸透,把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工作谋深、谋实、谋细,要根据省委《决定》内容,结合辽源实际,迅速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对于指导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要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全市各级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要把深化改革试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责无旁贷,全力以赴,真正把改革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各级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 抓紧成立我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各级纪委要负专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紧制定《辽源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改革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务求工作实效,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