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卖粮难” 防止“打白条” 开通农民卖粮“绿色通道”

市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农委(粮食局)主任张恒军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李志民

    记者:12月18日,市政府召集市农委(粮食局)、农发行、市工商局、市质检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含交警)、市交通局(含运管和路政)、市容管理局(含城管和环卫)、辽源日报社、辽源广播电视台和中央储备粮辽源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了全市粮食收购协调会。此次会议的目的是什么?
    张恒军:为落实今年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做好全市2013年秋粮收购工作,市领导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作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确定粮食收购期间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保证粮食收购市场顺畅有序,防止区域“卖粮难”情况出现。面对今年秋粮收购的新情况,为保证全市粮食收购工作有序进行,充分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售粮农户利益,防止本地区出现阶段性和区域性的“卖粮难”情况,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此次协调会。
    记者:协调会共明确了哪些责任?
    张恒军:成立全市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吴宏韬任组长,市农委(粮食局)、中储粮辽源直属库、农发行、市工商局、市质检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含交警)、市交通局(含运管和路政)、市容管理局(含城管和环卫)、辽源日报社和辽源广播电视台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粮食局),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工作的协调调度工作。建立粮食收购联席会制度。根据粮食收购市场情况,市政府定期召开全市粮食收购联席会,掌握粮食收购市场情况,协调解决收购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开展粮食收购巡查和联合检查。为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管,保证粮食购销市场安全。在政策性粮食收购期间,由市、县粮食、农发行和中储粮辽源直属库每月分上下半月,对辖区内粮食收购情况进行部门巡查。在粮食收购高峰期,由市、县粮食部门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活动,粮食收购期间不搞多头检查;建立农户售粮“绿色通道”。市、县公安局(交警)、市交通局(运管和路政)、市容管理局(城管和环卫)等部门,要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强化粮食收购服务意识,为农民卖粮多提供便利条件。在政策性粮食收购期间,要建立农户售粮“绿色通道”,避免在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门前区域设点执法,堵截售粮车辆。
    记者:我市共开设哪些粮食收购库点?
    张恒军:截至12月17日,全地区临储开库库点9个。其中,市区4个(辽源市东站粮库、辽源裕丰粮食收储库、辽源中鑫储备粮有限公司、吉林省御泉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储粮辽源直属库租赁))、东辽县3个(中央储备粮辽源直属库、辽源直属库建安分库、辽源直属库平岗分库)、东丰县2个(华粮集团东丰粮食中转库、东丰县锐鑫粮油有限公司(中储粮辽源直属库租赁))。对于今后新增设的库点,我们将陆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