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花”结出“和谐果”
——东丰县人民法院创新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郭春雨 张颖 由世阳
12月1日《人民法院报》第一版大篇幅刊登了东丰县人民法院创新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法院院长培训班上,东丰县人民法院院长钱立军介绍了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探索与实践……东丰县人民法院学习“枫桥经验”,创新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做法为人们所关注。
东丰县委、县政府相继印发了关于诉前调解和共同化解矛盾工作的通知。同时,成立了重大疑难案件诉前联合调解领导小组,建立共同化解矛盾工作新机制,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个平台”引导化解关口前移
2012年,东丰县人民法院设立了诉前调解指挥中心,专司诉前纠纷的化解及调度工作,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集中协调和调度诉前调解的整个流程。
为使这一工作平台能够有效运作,东丰县建立了以法院为主导,政法、综治各单位和民政、国土、住建、发改、财政等23部门参加的诉前调解联席会议,将解决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
东丰县人民法院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指挥部和县卫生局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在全县14个乡(镇)、8个社区和229个行政村分别设立法官联络工作室和工作点,负责相关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力求做到“五个一”,即将事情在一线掌握、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维稳在一线掌控、能力在一线提升。
优化解决纠纷“支点”
为保证以诉前调解为主要功能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切实收到实效,东丰县人民法院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和症结问题,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联动调解与委托调解相结合。对部分简单案件,由联合调解转变为直接委托有关部门和相关组织单独予以调解。建立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委托妇联组织调解婚姻家庭案件、委托共青团组织调解涉未成年人案件、委托诉前调解组织调解传统民事案件新机制。
健全便民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建立诉前调解综合信息服务网站,当事人通过网络即可办理相关事项;开通了诉前调解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求助和约办事务;在法院一楼设立了300平方米的便民服务大厅,让群众“走进一个门,事情都办成”;针对不同类型的纠纷及不同纠纷主体,建立不同的基础档案资料,使诉前调解服务做到有的放矢;实施诉前调解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诉前调解热线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两年来,东丰县人民法院注重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特别是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在案件质量、涉诉信访、队伍建设等方面效果明显。东丰县人民法院2012年被东丰县委、县政府记集体三等功,2013年初被辽源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