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现象”面面观

本报记者 龙文影


交通稽查人员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执法。 本报记者 胡希伟 摄


    “黑车现象”,是指私家车(非出租车)作为交通工具,非法从事出租营运或与之相近活动的现象。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在我市“黑车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在市区移动公司门前、老客运站、市中心医院、政协门前、火车站、交通花园等处,都有一批“黑车”在那里“等活儿”。
    据市运管处负责人介绍, “黑车”运营主要有五类:一是农闲时的农民和一些市区无业市民,他们拼线“跑活儿”,专跑农村偏远地区;二是临时性拉活儿的私家车主;三是“克隆”出租车(俗称山寨版出租车);四是异地营运;五是三轮“方箱”。
    “黑车”数量的增长,让进入这一行当的人也不断增多,几乎是与相关部门的治理整顿在赛跑。“黑车”之所以屡禁不止,皆因市场为其提供了一个肥沃的土壤。道理很简单:有需求,就必然有供给。“黑车”的出现有其必然性。首先,公共交通有盲点。我市许多公交站点由于人多车少,乘客挤不上公交车就得坐“黑车”。其次,出租车数量有限难以随时随地打到车,特别是遇到雨雪天气的时候,就得有啥车坐啥车,管它“黑不黑”。
    “黑车”对乘客是没有安全保障的。市运管处负责人介绍说,乘坐“黑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有的车主在发生事故后还弃车藏匿,根本找不到肇事方,伤者往往拿不到相关的赔偿金。甚至有些“黑车”司机还敲诈勒索。“黑车现象”严重破坏了交通秩序。毫无疑问,“黑车”是城市之痛,应在严剿之列。
    为加大对“黑车”的整治力度,市运管处将调整工作时间,加强重点地区全天候监控,对长期在某一地区非法“牵活儿”、“等活儿”的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行动,构建长效执法监管机制。在强化执法的同时,我们要呼吁全市人民拒绝乘坐“黑车”,勇于举报“黑车”,让“黑车”永远没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