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
本报讯(记者 于芯)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9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晓波、秘书长张铁友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市《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市农委及两县两区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麒鸣牧业、富水养殖专业合作社、东辽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地,现场察看畜牧养殖情况,详细了解了有关动物疫病监测、畜产品检测种类、年监测数量、检测指标、方法及判断标准,查看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化验设施,询问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情监测预警等方面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对全市《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指出,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动物防疫法》贯彻落实工作,依法加大动物防疫防控力度,不断健全完善防疫体系,营造出依法防疫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动物防疫法》,提高了重大动物防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通过加强管理和有力的执法,强化了检疫监管力度,使全市畜牧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就下一步工作,检查组强调,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动物防疫法》,依法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公共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营造出人人关心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快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确保工作顺利落实;要加强监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同时,进一步推进饲养方式向规模化、标准化转换,促进畜牧业整体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