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织社会救助安全网
本报记者 李艳红
“是党和政府的救助政策救了我们全家。我不知道用什么话才能表达我的心情,我真心实意地想谢谢帮助过我们的那些人。”这不是一句简单的感谢语,而是来自一个特殊救助家庭的真情告白。
西安区先锋社区居民蔡恒青和老伴儿常年卧病在床,两个子女也身患残疾,无任何劳动能力,一家人生活状况堪忧。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市民政部门将所有能想到的救助政策全部用于这个家庭,除每月享受759元的低保外,还给予多次临时救助和医疗临时救助,报销住院费用,平时又经常为他们送去米、面等生活用品,使这个家庭的生活逐渐有了起色,一家人也重新树立了信心。
近年来,我市立足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有针对性地破解制约社会救助发展的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问题,探索创新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力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确保公正:救助再透明
2011年6月,我市开始实施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今年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有效促进了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阳光透明。2013年,通过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大厅共保障城乡困难群众41987户54035人,投入保障资金17595.8万元,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针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定难的问题,我市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的基础上,于2012年建立起涉及12个部门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有效甄别低收入困难家庭,提高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准确性。2013年开展了二代身份证自动识别系统试点,初步形成了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功能完备的核对机制,切实做到“对象准确、待遇公正、应保尽保、进出有序”。今年,我市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试点先进单位”。
保障生活:标准再提高
我市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2013年,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62元和每人每年2140元。同时,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也分别达到月人均285元和年人均1509元。2013年,将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680元和2800元。困难群众住院救助和门诊购药实现了“一站式”医疗服务、“一卡式”医疗救助,2013年将报销比例提高到60%,住院救助封顶线达到每人每年1.2万元,全年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659万元,救助患病困难群众24580人(次),困难群众就医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妥善解决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2013年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10万元,按照每户500元至2000元标准,救助临时性困难家庭5300户,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全力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2013年下拨冬春专项救助资金504万元,重点解决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治病等困难。筹集洪涝灾害救助专项资金1231万元,用于灾后倒危房恢复重建工作。
发挥作用:功能再增强
慈善救助在扶贫、帮困、助学等方面发挥了拾遗补缺的重要作用。2013年,我市投入慈善资金180万元,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情暖万家”、“慈善助春耕”、“慈善救助圆梦大学”等慈善救助活动。家住西安区安家社区的李里,今年以668分的成绩被南京大学录取,但他家是低保户,上大学的费用成为全家无法解决的难题。市慈善总会开展的“圆梦大学”行动,对全市低保家庭的优秀大学新生开展救助,每人给予3000元的救助金,让李里及时摆脱了困境,迈进了大学的校门。像李里一样,今年全市共有105名低保家庭的优秀学子得到了慈善救助,为他们今后的成长奠定了基础。
高中阶段的慈善救助一直是我市慈善救助工作的盲区。2013年,市慈善总会积极联络上级慈善部门,为我市争取到“衣恋阳光班”救助项目,使田家炳高中50名贫困家庭的学生每人每年都能得到3000元的资助,直到高中毕业,让高中阶段贫困家庭的学生不再因贫困而失去学习的机会。
社会救助是一张兜住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安全网”。随着我市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社会救助制度也会更加健全,救助制度落实会更加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