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抓共管推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齐抓共管推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日前,我市开展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为了切实搞好此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安监局和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辽源监察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辽源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联合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市煤矿大检查工作。大检查领导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根据我市煤矿实际情况,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表,使大检查工作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市、县(区)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广泛动员,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改工作。目前,我市辖区内所有煤矿均已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了全面、系统、深入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且已编制隐患自查自改报告,并上报备案,顺利完成企业自查自改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已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聘请专家13人次,检查煤矿10户次,查出隐患18处,罚款900元。同时,各县(区)对辖区内停产整顿矿井、长期停产矿井进行驻矿盯守,严防违法违规生产。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做到“真查实查”,对企业隐患整改工作严格监管,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彻底、到位。对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煤矿将依法予以处罚,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同时,按照大检查方案的安排,市安监局将联合辽源监察分局对照制定的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逐项落实、逐项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保障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张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