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执法箱”行走村镇

东丰县司法局
“移动执法箱”行走村镇

 

    本报讯(记者 李及肃)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年以来,东丰县司法局创新谋划,为14个乡(镇)司法所和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配备了15台“移动执法箱”。
    “移动执法箱”内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笔记本电脑、彩色打印机、打印纸和移动箱。在司法人员下村工作时,“移动执法箱”可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记录各类事故现场处置情况,输出证据材料,实现公正执法,既为保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提供了重要保障,也为创新队伍管理工作带来了新契机。
    “移动执法箱”的投入使用,大大提升了乡(镇)司法所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安置帮教等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了司法所综合执法行为,保障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全面性、高效性、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