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松辽委来我市督导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水利部松辽委来我市督导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本报讯(记者 赵强)7月26日,由水利部松辽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万智带队的督导检查组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水利厅副厅长孙永堂、副市长康忠贵等陪同督导。
    督导检查组在市宾馆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省河长办、辽源市“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与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河长制”的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一河一图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并深入到龙山区仙人沟和东辽县白泉镇德忠村、云顶镇新农桥,实地查看河道整治、河道绿化及“河长制”落实情况,重点对河长体系、“河长制”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省水利厅超前谋划,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在检查中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是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严格执行“河长制”,切实落实“严监管、防反弹”长效措施,尤其是要发挥好各级河长的主体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重点地域、突出问题的整治,进一步提升全省河流保护管理水平。
    康忠贵表示,全面实行“河长制”是推进我市河道治理的总抓手,也是系统推进河库管理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后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探索完善巡河、保洁工作机制,完善责任链、任务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与推进经济发展相结合,充分运用好新一轮东北振兴、辽源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建设国家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等政策机遇,积极谋划包装项目,加强与国家、省相关部委沟通衔接,最大限度争取支持,力争再落地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以此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