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无证驾驶该不该严查严处?

残疾人无证驾驶该不该严查严处?

 

    众所周知,身体健康的人在依法取得驾照前是不能驾车上路的。有人倘若侥幸而为,一旦被查获,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交警部门严查严处无证驾驶车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优化交通环境、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近年来,残疾人无证驾驶的现象屡见不鲜。面对残疾人无证驾驶的情况,交警部门是否也应该对其严查严处?社会上对于残疾人无证驾驶都持什么态度?针对残疾人无证驾驶现象,记者采访了交警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听一听他们的观点,旨在和大家一起讨论相关问题,引起大家对交通安全的重视。

    残疾人无证驾驶,让交警执法很纠结

    据交警部门反映,现在残疾人驾车上路的现象屡禁不止。有些残疾人不但无证驾驶,而且所驾驶的车辆也不是残疾人专用车辆,有的还是经过随意改装的车辆。这些残疾人无证驾驶的车辆,行走在道路上可谓是一枚“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危及公众的安全。
    为了交通环境安全,交警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残疾人无证驾驶查处力度。可是,面对社会上的残疾人群体,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也经常遇到让他们纠结的事情。据路面执勤的一线交警介绍,很多无证驾驶的残疾人被查获后,大多不是选择配合交警的工作,而是摆出一副“爱咋咋地”的做派,要么拒不下车接受调查,要么又哭又闹,要么诉说自己的不易来博取同情……在执法的时候,看着那些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作为执法交警也要经受“情与法”的考验,真是很纠结。面对残疾人无证驾驶,执法交警如果单从情感的角度来考虑,觉得那些残疾人很不容易,若依法对那些残疾人严查严处的话似乎又显得不近人情。可是,作为执法人员,肩上有维护道路安全的责任,面对破坏交通安全的行为又不能不作为,如果对那些生活困难群体、却破坏道路安全行为的残疾人网开一面,带着“人性化”执法的旗号,就是对大众安全的不负责任。作为交警部门,如果对这一小部分人给予同情的话,势必造成其他残疾人的效仿。那么,无证驾驶的残疾人会越来越多,这对整个交通环境的安全必然会造成越来越大的威胁。对于这个问题,龙山区交警大队负责人说:“这些道理大家、包括残疾人也都明白。可是,在执法中,我们对那些无证驾驶的残疾人查处的过程中,不但那些无证驾驶的残疾人会说我们不讲人情,而且还有很多群众说我们对残疾人不应该这么狠,应该理解残疾人的不容易。人心都是肉长的,谁能无情?面对这样的情形,作为执法人员,在很多时候也会反复思索,我们严格执法,真的狠吗?我们真的不善良吗?”

    对于残疾人无证驾驶,您怎么看?

    针对是否该对残疾人无证驾驶进行严查严处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曲振,公务员。针对残疾人无证驾驶,他说:“残疾人无证驾驶是一种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交通事故最大的诱因就是不遵守规则。因此,为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交警部门对残疾人无证驾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是很有必要的。这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对那些无证驾驶的残疾人生命安全的负责。”
    张艳斌,私家车主。针对这个问题,张艳斌告诉记者:“有些残疾人无证驾驶不说,还存在驾车过程中违规的情况。我在开车的时候就遇到过一名残疾人驾车在我的前面突然来个调头,要不是我反应快,估计要追尾了。这样的情况我的朋友也遇到过,可见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因此,我认为交警部门应该切实履行职责,对那些违规驾驶的残疾人该查处就查处。” 
    和曲振与张艳斌一样,宋禹光也支持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依法对残疾人违规驾车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宋禹光说:“作为公众,应当明白交警对那些违规驾车的残疾人宽大处理并不是真正的善良,那是对安全隐患的纵容,是对别人生命的不负责任。交警平时对那些违规驾车残疾人的严格处罚,就是预防出现交通事故。倘若不这样,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给无辜的人造成损失是追悔莫及的。”
    有人赞同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也有人提倡对那些违规驾车的残疾人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要那么严格对待本已经生活过得不那么容易的残疾人。在采访中,任昊清就持这种观点。还有人说,无论是正常人,还是残疾人,严格遵守交通法等法律是天经地义的、不附带任何条件的。遵守法律,是人们进行社会行为的底线,是最起码的道德意识。对于残疾人而言,全社会可以给予他们生活工作上的关照,但决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凭借身体残疾而肆意践踏法律、危害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身体残疾值得同情,但同时的社会公德意识“残疾”,就是另一种概念了。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残疾人也不能例外。

    “提前预防”胜过“亡羊补牢”

    对残疾人无证驾驶该不该严查严处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唯一。那些赞同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依法严格对残疾人违规驾车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的人的出发点,是看到了残疾人违规驾车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危害;那些主张对残疾人违规驾车的行为多点儿所谓的“人性化”执法,轻易不要对其进行严格查处的人,是看到了那些残疾人在生活中艰辛和不易。对于这两种观点,记者是赞同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依法严格对残疾人违规驾车行为进行处罚的。记者认为,残疾人生活的“不容易”,并不能作为其可以无视交通法规的挡箭牌,更不能成为部分残疾人破坏公共交通安全的理由。没有驾驶证上路行驶不光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会对别人的生命造成威胁。每个交通参与者都有责任在内心坚守一条底线,那就是不违反交通法规,残疾人也不能例外。
    作为交警部门,在平日里加强对残疾人无证驾驶的监督和严查严处的根本目的,就是把预防工作做在前头,避免残疾人违规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伤害。交警部门如果不严格依法查处无证驾驶的残疾人,而是像某些人说的那样给予其所谓的“人性化执法”不予追究的话,这就不会让一些无证驾车的残疾人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抱着侥幸心理继续无证驾车,就会给交通环境增添不少的危险因素。对一小部分人的“人性化”,实际上是对大部分交通参与者的最大“不人性化”。倘若等到交通事故真正发生而造成人员伤亡的时候,再去想着去严格执法,再去制定各种处罚措施的话,那就真的为时已晚。   
    “提前预防”胜过“亡羊补牢”。为了公众的交通安全,交警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把能够造成交通事故的每一分危险因素杜绝在萌芽状态,是有担当、敢作为的表现,是值得点赞的行为。与此同时,维护交通安全只靠交警一个部门远远不够,还需要社会合力,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参与,我们的交通环境才会越来越安全。

    稿件由本报记者 李锋 采写
    策划 咸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