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服务辽源软环境建设

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服务辽源软环境建设
——访市司法局局长慈向东
本报记者 田蓓蕾

 

 

    近日,记者就软环境建设整体情况采访了市司法局局长慈向东。慈向东说,为营造辽源创新转型发展良好环境,市司法局党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强化软环境建设工作责任落实。
    成立了市司法局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该局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监察室、公律科、基层科、司法鉴定管理科负责人组成。
    建立了《辽源市司法局软环境建设警示通报告诫制度》,对涉企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处置。对在软环境建设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预警告知;对履行软环境建设职责不到位的情形及存在的软环境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软环境建设职责、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告诫性质约见谈话。
    加强队伍政(行)风建设,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本局系统开展的“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简化各种法律服务资质年检注册等审批手续,公开涉企法律服务收费标准,提高涉企法律事务办事效率,开展法律服务业务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涉企案件。
    认真落实省、市“三抓”工作部署,务实开展服务企业发展的“123工程”活动。在市、县(区)司法局均设立由“一把手”任指挥长的“123工程”活动指挥部,畅通应急服务热线和服务发展绿色通道两条快速通道,搭建法律服务助企、法治宣传惠企、预防调解纠纷稳企三个平台, 其中依托三个平台在全市12家商会设立民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各种涉企纠纷,对全市1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专题培训,对400家企业组织进行免费法律体检,同时帮助企业制定完善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措施。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企业发展搭建惠企法治平台,服务企业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重点加强涉及经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以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为载体,开展好涉企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包括联合市工商联开展“法律三进”活动,即“法律进非公有制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促进学法用法工作进入企业管理决策和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为软环境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举办全市涉企法治培训班,加强对企业法人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帮助企业提高依法治理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