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会签制” 推行“旁站式”确保城市道路挖掘安全

坚持“会签制” 推行“旁站式”确保城市道路挖掘安全
本报记者 王茵

 

    7月4日,吉林松原天然气爆炸事故为我市燃气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如何进一步强化我市城市道路挖掘安全监管,杜绝此类现象发生,7月7日,记者前往市政设施管理处,该处负责人李海涛表示,施工“会签制”、监督“旁站式”,是确保城市道路挖掘安全的有力措施。
    据李海涛介绍,自2013年起,我市便采取了城市道路挖掘审批会签制度,规定:道路挖掘申请单位在提出道路挖掘申请时,市政设施管理处在现场踏察的同时组织各管线单位进行会签。各相关管线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本单位地下管线进行现场勘察,并告知挖掘单位地下管线相关情况、涉及问题解决方案(包括应急排除预案及防护措施)等,并在会签审核表上履行签字。如相关管线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异议,认为不具备挖掘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市政设施管理处对挖掘申请不予审批。相关管线单位无任何异议并履行会签后,市政设施管理处方可给予挖掘申请单位办理道路挖掘审批手续。道路挖掘期间涉及相关管线单位,必须指派专人全程跟踪指导和监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在李海涛办公桌上,记者注意到,一份“市政道路挖掘维修涉及相关单位现场勘察会签审核表”需十五个部门签字,包括供热、燃气、供电、水务、路灯、有线电视、交巡警支队、铁通、网通、移动、电信等。李海涛说,施工“会签制”大大降低了城市道路挖掘带来的安全隐患,但随着城市发展步伐的加快,每到施工季节,道路上作业面多,工程量大,审批手续繁杂,其不确定因素也在增加,此次松原的爆炸事故无异于为我市的市政道路挖掘监管敲响了警钟。下一步,他们将进一步完善“会签制”,同时,借鉴建筑施工监理“旁站式”监管方式,全面推行“旁站式”监督,要求涉事部门必须派专人现场指导,全程跟踪,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坚决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