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西安”的法律护航

“幸福西安”的法律护航
本报记者 张莹莹

 

    立足西安、研究西安、服务西安。这是西安区法学会自2012年9月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认真履行的工作职责,正是这份职责所在,西安区法学会团结动员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西安区法治建设的大潮中,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学会建设、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法学研究等各方面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
    没有夯实的基础,就谈不上组织体系建设的有力加强。近年来,西安区法学会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多措并举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西安区法学会成立了法学会党组,确保了党对法学会的核心领导地位。同时法学会设会长、常务副会长等职务,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考核机制,抓保障、抓规范、抓载体,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打造学术交流平台,使法学会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正常有序开展。
    在西安区灯塔镇、信访局和各社区,西安区法学会建立了14个基层法律专家服务站,实现了全覆盖。为了较好地解决基层缺少法律人才的短板问题,西安区法学会建立起以“一专三兼”为组织架构的法律专家服务站,联系省、市、区级法律专家和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40人,作为基层法律专家服务站的兼职法律专家。
    党政所需、群众所盼。区法学会围绕发挥自身具有的社会性、专业性、中立性、服务性优势强化“三大服务”,即服务依法行政。组建“西安区法律顾问团”,组织专家学者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为政府决策、项目投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措施的风险管控和规范性文件起草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参与解决群众对政府的诉求,教育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化解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法律服务“护航工程”和法律服务“阳光工程”,支持全民创业、服务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成立“西安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队”,为全区130余家民营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基层法制建设,5年累计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600余人次,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930余件,成功率93%。
    “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一堂法治讲座、一次法律服务、一个模拟法庭、一场普法宣传,西安区法学会坚持积极有效地开展普法活动。“法制农家院”“法律进农户”“法制文化广场”“法制校园行”等送法下乡、进社区、进校园……5年来参与“法制巡回讲座”23场次,大型法治文化活动10余次,深得群众“点赞”。
    2016年9月,中国法学会录制地方法学会工作专题片,采录了西安区基层法律专家服务站教育引导上访者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诉求的典型案例。近几年,西安区法学会分别接待来自广州市黄浦区、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新乡市、河南省濮阳市等多地法学会的考察,期间还培养树立了红城、福盛社区等优秀法律专家服务站,杜伟利、张连群、王春杰等法律工作先进典型,积极打造“辽源影响”。
    立足地方、研究地方、服务地方。西安区法学会始终把为大局服务、为群众服务、为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作为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