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社保局将40余万元养老保险费转移到个人账户
贯彻落实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市社保局将40余万元养老保险费转移到个人账户
本报讯(记者 王茵)贯彻落实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日前,记者自市社保局获悉,截至6月20日,我市已有186名军人将474959.4元养老保险费转移到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针对退役军人的不同情况,市社保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军人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审核无误,按规定为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暂未实现就业的,根据本人提供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办理接续手续。市社保局统一为退役军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中相应的单位缴费部分记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从资金到账的次月起按规定计息;其就业参保后,按规定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