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

我市举行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记者 赵强)为向社会大众宣传“河长制”工作,引导全民积极参与,6月16日,辽源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在市宾馆举行,正式向社会发布《辽源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辽源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情况,就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对我市《方案》的河长职责、组织形式、主要任务、工作目标进行了全方位解读。随后,吉林日报社、辽源日报社、辽源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就社会关注的实行“河长制”在河湖管理与保护方面有哪些具体任务、如何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就记者提问作了解答。
    据介绍,全市总河长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担任,副总河长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级河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区)总河长均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市、县(区)、乡镇(社区)、村相关领导任辖区内具体河湖的河长;各级与实行“河长制”相关的部门为本级“河长制”成员单位;沿河村及社区设河管员(巡查员)、保洁员。市、县(区)设“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制”确定的事项。发布会还介绍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四大措施”及“八大任务”。
    据了解,我市《方案》于5月27日正式出台。《方案》根据工作情况,明确了我市“河长制”实行到2020年和长期两个阶段的目标。其中,2020年目标为:全市水环境质量初步改善,严重污染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实现好转,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2030年目标为: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