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听取关于省政府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贯彻落实河长制等情况汇报,讨论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  市委书记吴兰主持会议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6月1日下午,市委书记吴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关于省政府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贯彻落实河长制等情况汇报,讨论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
    会议指出,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向我市反馈问题以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严肃整改,取得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治理任务依然繁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推进问题整改的重大意义,把整改工作摆上突出重要位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必胜决胜的信心,全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各级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定期会商,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要全面深入排查,摸清污染源、关注污染点,建立台账、属地负责、自查自纠、分类处理。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排污企业、单位和畜禽养殖场、采石场等小型“散乱污”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顶风作案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惩治,加快把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到位。
    会议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创新,是保护水系水体、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必须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认真研究、狠抓落实。要着力抓好工作责任落实,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河长制办公室,逐级逐段设置河长,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组织保障。要开展河湖信息统计,定期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级河长要对负责区域进行实地踏查,制定详细的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要建立配套制度,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实施重点工程,推进重点河流综合治理,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全面实现“两个阶段性目标”。
    会议认为,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是推动信访工作改革创新、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规定》精神的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建立信访隐患排查化解机制,落实领导接访保案机制,推进“互联网+信访”信息化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全力打造法治信访。要强化信访督查督办,完善考评机制,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规定》精神落到实处,确保全市信访维稳形势基本稳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