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铸就社会稳定基石

人民调解铸就社会稳定基石
本报记者 李艳红

 

    人民调解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便于在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便于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具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长期以来,我市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拓宽人民调解服务领域,主动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服务辽源经济社会创新转型发展。2016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582件,涉及当事人49219人,协议涉及金额1450万元,排查纠纷6615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8件。
    去年,我市建立了全市首家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室——“齐殿新调解室”。齐殿新是全省行风人民监督员、省纪委监督测评员、东辽县工商联名誉副主席。他十分关注企业的发展,定期到企业了解情况,热心为企业排忧解难、化解矛盾,被企业称之为“知心调解室”。近年来,我市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企业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和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力度,在全市建立了101个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全市企业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了“人民调解110”联系电话,印制了便企服务法律联系卡,采取窗口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菜单服务等多种有效形式,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面对服务经济社会创新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市成立了辽源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负责指导和受理调解全市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自去年4月成立以来,调解中心先后指导渭津镇人民调委会调处了辽源金刚水泥集团与驻地居民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指导大阳镇人民调委会调处了东丰县农业科技大棚光伏发电项目与当地村民土地转包费未达成协议的矛盾纠纷、指导开发区劳动纠纷人民调委会调处了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内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等矛盾纠纷。“968968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于2014年5月投入使用,到目前共解答群众提问18000余条。充分依托122名成员组成的法律专家库,组建了10个专业性涉企人民调解委员会,到目前为止共为企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人民币。
    为更好地服务辽源经济社会创新转型发展,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狠抓了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摸清了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的底数,在全市原有766个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非公企业人民调解组织,使调解组织总数增加到1150个,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到边、纵横交织贯通有序的人民调解防护网。开展以“送法进企业”为主题的服务企业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认真解决个别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抽屉里的名册”等问题。重点在新兴新建企业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做到随时能够联得上、拉出去、起作用。在调解人员入口、选配、培训、提高等几个方面严格把关,目前,我市共建企业类调委会256个、选聘企业人民调解员896名,分别占调解组织总数的22%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