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启动

全省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启动
当日我市成功执结一起继承纠纷案

 

    4月24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启动。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攻坚行动。 本报记者 夏景明 摄

 

    本报讯(记者 付晓娇)为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于4月24日至28日利用一周时间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
    4月24日9时,全省各级人民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启动仪式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行。
    此次执行攻坚行动既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一次集中打击,也是对全省三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和运用信息化手段执行的一次实战检验,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对全省执行现场进行监督、调度、指挥,各地人民法院将通过信息化手段联动规范执行。
    启动仪式上,“攻坚行动开始!”一声令下,全省三级人民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大幕开启。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辽源中院的执行指挥中心收听收看了启动仪式。
    当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继承纠纷案。据了解,2015年10月,郭某的父亲因公去世,其父亲单位支付死亡赔偿金100万元,郭某将100万元赔偿金全部领取,拒绝给付申请执行人(郭某的奶奶)赵某。因此赵某于2016年8月起诉至龙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龙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郭某一次性给付赵某人民币31.8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郭某拒不执行龙山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并将6个银行卡全部归零。申请执行人赵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经查,郭某系某机关工作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与郭某工作单位联系找到其下落,并依法送达了执行全部法律文书。在多次做郭某思想工作、要求给付执行款时,郭某态度蛮横,声称余款90万元全部挥霍,现在没有钱履行判决。
    执行攻坚行动启动之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部署执行团队,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郭某工作单位将其拘传。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郭某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赵某人民币16.8万元,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据了解,本次执行攻坚行动,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出动执行法官干警100余名,执行车辆20余台,单兵指挥装备10台。自去年以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1760人全部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其中,自然人1532人、单位230家;拘留151人,移送公安追责立案8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