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人员新农合报销比例再提高五个百分点

农村贫困人员新农合报销比例再提高五个百分点

 

    本报讯(记者 于芯)近日,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省基层卫生和健康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市卫生计生委以加大新农合保障为重点,把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进一步扩大县域内就诊报销比例,调整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在2016年“五提高”基础上,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再提高5个百分点,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为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就医费用负担,新农合门诊和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对糖尿病等32种常见慢性病、病毒性肝炎等42种特殊疾病的门诊补偿政策提高报销比例。同时,在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基础上,降低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最高报销限额为30万元。
    为进一步降低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我市今年还将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在原有试点的基础上,将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全市范围内具备收治住院条件的各级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在认真核实扶贫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先收住院诊疗,贫困患者只需先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同时,继续落实好省级“三减免”政策,依托省医院、吉林心脏病医院继续开展28种重大疾病及心脏病患者兜底保障。全面建立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制度,通过整合涉农资金等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在各项医保制度报销的基础上,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
    此外,为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市卫生计生领域各类政策、项目、资金要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倾斜。今年,将继续采取“组团式”精准帮扶县医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医生团队蹲点帮扶和重点专科建设,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