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四项措施”确保脱贫攻坚“到位”

东辽县“四项措施”确保脱贫攻坚“到位”

 

    本报讯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近年来,东辽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咬定目标、砥砺前行,采取“四项措施”,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完成到位。
    落实“四三二一”任务。东辽县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四三二一”包保,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责任,上下一条线,全县一盘棋,全力促脱贫。各部门、各乡(镇)以“三抓”为着力点,结合本部门、本乡(镇)实际,发挥主体作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心里有数把握进度,手中有策推进落实,抓好项目资金争取、抓紧项目实施,抓实帮扶工作;村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双带”作用,带脱贫、带致富主动担当,不等不靠;第一书记“不脱贫、不脱钩”,沉下去、想办法、出主意。
    建立健全“四个机制”。逐人逐项落实帮扶措施,真正帮在点上、扶到根上。建立稳定脱贫机制。把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农业产业种植结构作为脱贫攻坚的务本之策,大力发展高效农业、智慧农业、特色农业,加快三产融合步伐。培育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每个贫困村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上一个村办集体经济项目,为贫困群众提供持续稳定的增收来源。形成长效帮扶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确保脱贫人口“十三五”期间“扶贫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帮扶单位不撤”。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扶贫开发系统,推动贫困村、贫困户信息动态化、数字化、常态化管理,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精确分析。完善政策落实机制。主动对接国家、省、市扶贫开发政策,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真正建一个是一个,干一个成一个。
    监管“一分一厘”资金。扶贫资金是“救命钱”,一分一厘不乱花。东辽县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的检查与监督,让扶贫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在阳光下,并全程对扶贫资金的去向进行实时监管,让扶贫资金始终置于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中。纪检部门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镇村严格落实公示公开制度,发动群众全程参与, 真正把脱贫项目建成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
    督查问效“三个严格”。东辽县以“三个严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跟踪督查力度,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实行通报。把脱贫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主战场考察识别干部,对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在岗不作为、工作不上心、措施不得力的,严厉追责,层层倒查,以严格的标准、严格的要求、严格的措施,确保脱贫攻坚任务落到实处。(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