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几多尬尴?

    有一位伟人说过: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人工作一段时间后,必须通过休息来调解状态,松弛身心,达到养精蓄锐的目的,以提升工作、生活的品质。
    为满足人们的需求,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利,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劳动时间越长,休假时间越多。
    然而,带薪年假在有些单位成了“空头支票”。由于带薪休假制度在一些部门和单位遭遇“执行不力”,很多员工根本享受不到休假的福利。
    眼看又到年底了,积压了一年的年休假再不休就要“过期作废”了。于是,不少员工纷纷提出年休假申请。而年底往往又正是工作最繁忙的时候,这股员工集中请假潮也让不少单位面临人手短缺的尴尬。围绕“休假”这一话题,本报记者深入各企事业、机关等单位进行了采访和调查。

    带薪年假对我们来说只是一种形式
    “带薪休年假,只是说说而已啦!”在一建道口附近的一家物流公司上班的李先进说:“我已经在这工作3年了,从来也没有享受过带薪休假的待遇。对于我们这些打工者来说,规定是规定,执不执行要看老板的意思。再说了,要是我休假了,我的活儿谁来干啊?”像李先进这样的情况在企业里有很多。 
    在一家物业公司担任临时工长达4年的秦阿姨说:“我是2009年到物业公司工作的。当时招聘的是临时工,我这临时工一干就是4年。照理说应该也有权享受带薪年假。可单位领导说,只有正式职员才能享受带薪年假,临时工没有这个福利。” 
    王磊今年52岁,参加工作30年了。按工龄计算,他目前每年都有15天的带薪年休假,但他从未休过。原因是他的工作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要是休年假,那就得有人接替他工作。单位人手少,也就一直没好意思休假。另一个原因就是请长假出去玩,也担心工作,玩不好,还不如不去。王磊说:“我也是单位的中层干部。我休假了,工作乱套不说,玩也玩不痛快。” 
    据了解,由于各种原因,许多企业职工实际上是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的。还有少数职工为了保住岗位,不愿或不敢申请年休假。目前,由于带薪休假还缺少相应的实施办法,多数职工都没有享受到这一待遇。

    年底 未用年假赶紧休
    在我市的不少单位,对于国家规定的员工带薪休年假制度都采取“当年结算”的方式——“过期作废”。 
    据了解,事业单位的休假情况还是很好的,基本上员工请休年假,领导都会批准。但是有“攒着那几天的年假不休,等到有急事的时候再休”想法的同事,到年末仍没什么“急事”的时候,便会“不休白不休”。
    小王的态度代表了不少年底请休年假员工的想法。小王是某事业单位员工,参加工作3年的时间,每年都在最后一个月休掉自己的年假。因为平时她都不舍得休假,害怕家里突然有事应付不来,就把年假一直攒着。但每每到了年末都没啥事,只好匆忙休掉自己的年假。她觉得,反正也不给加班费,再不休,明年就作废了,不休白不休,没事也得把假休完,这是自己的福利。
    多数享受年假待遇的职工都表示,准备在12月里把年休假用掉。他们当中有些是因为工作太忙,之前没顾上休假。但更多人称,之所以要把休假拖到年底,是因为他们和小王一样,都舍不得过早地用掉那难得的几天带薪假期,打算攒着以备家里有事时能应付。但是现在马上年底了,即便不休假,单位也没有相应的补偿还不如回家休息。

    概念模糊  难休假 
    “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年假”。尽管这项福利制度规定已经实行好长时间了,但实际上很多人仍觉得可望而不可及,而且对其准确概念、具体内容与实质意义也存在模糊认识。
    我一朋友开始在天津国企上班,后来到北京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之前,她在天津工作时还能休年假,但是到了北京之后就不敢休带薪年假了。因为外资企业的竞争力很大,虽然工资很高,但是末位淘汰制度也相当激人奋进。别说休息那么长时间,就是休息一天都可能被淘汰了。所以,为了维持生活,也只能坚持工作。还有的人说,据他们老板解释,“五一”、“十一”休假不扣工资,这就叫“带薪年假”。
    所谓的带薪年假应该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休假,这是国家《劳动法》明文规定的。至于那些法定公共假日,如“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节假日,都不应该属于带薪年假的范围之内,因为这些节假日通过国家其它的一些法律规定已经保障了你享有的权利。而带薪休假,是国家在那些公共假期之外,让劳动者享有的一种可获得报酬、工资保证的休息权利。

    婚假、产假、探亲假一起休 算你狠!
    事事都有两方面:一方面员工要求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政策;一方面想方设法钻休假空子,让单位领导为难。带薪休假很正常,但是,如果你要年假和探亲假、婚假和产假一起休,是不是有些过了?
    某事业单位领导张先生反映了他们单位的休假情况。他说,同事们休假,一般情况我都给假。他们休息好了,有助于更好地工作,但有的情况我真的给不了假。有人就喜欢钻空子,他们把当年的年假、探亲假和第二年的年假、探亲假连在一起休,一下子休去两三个月的时间,这让工作还怎么进行啊?这种假,看似请的没什么问题,都是法律规定的,但是我觉得作为一名工作人员,应该考虑到工作中的实际情况,你休假了,工作需要别人帮你完成。你连着休息那么多天,就意味着别人要有那么多天的时间休息不了,他们不仅要完成自己的工作,更要替你完成工作。这对其他同事的休息也产生了影响。带薪年假是为了让员工能够在非常疲惫的时候,有个缓冲的时间,和家人旅游、踏青,舒缓一下紧张的工作情绪,更好地再次投入到工作中。如果一下子休息那么长时间,人就会有惰性了,很容易出现“假期综合症”,反而不利于工作了。所以,还是请各位职场人员在最需要休假的时候去休带薪年假,不要把假期连在一起请,要对工作负责任。

    从容休假  还有多少路要走?(评论)
    带薪休假,是指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工作满一定期限后每年享有保留原职和工资的休假。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福利之一。根据相关法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正常休假,是劳动者的一项正当权益和一种福利。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在休假期间获得休息,有利于身心健康,在享受闲暇之时获得自由,最终更好地工作。因此,带薪年休假制度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表现。
    然而,据一项调查显示,我国超七成的劳动者“放弃”带薪休假。有权利享受带薪休假制度的大多数职工没有休假,原因何在?是单位对国家法规不落实?是劳动者自己要求不休假?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劳资双方不对等、员工缺少话语权的因素,员工想休假但是嘴上难以说出口;有些企业单纯追求自身利益,不愿因员工休假增加成本的思想作祟,认为职工要么忍着干活,要休假就辞职;有员工本身怕影响自身发展或被辞退而“放弃”休假的想法……
    事实上,很多职工没有享受到休假的权利和福利。“带薪休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依然是“水中月、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及。
    劳资双方不对等是劳动者不能实现从容休假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部分职工缺乏敬业精神,花心思钻休假制度的空子,恶性休假让部分单位不敢轻开带薪休假的“先例”。据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均不享受当年带薪休假。规定得明明白白,但是,部分员工却盘算着事假、年假一起休,这样的“恶性休假”不但违反规定,而且也给了部分用人单位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一个理由。
    从容带薪休假是大多数普通劳动者的愿望。同时,实现从容带薪休假又有太多的现实羁绊。
    落实带薪休假,让劳动者从容休假,关键是按制度实施,让“从容休假”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纪律和习惯。


    专家解读
    年休假的休息时间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之前未参加过工作,第一次招聘到企业的员工,在入公司满12个月后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进企业之前能够证明已参加过工作的,则之前工龄可计入。
    而在年休假的时间安排上,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年休假,同时要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也可以不领取3倍工资,将未休天数放在第二年继续补休。

    他山之石
    法国人在上世纪30年代开始就享受带薪假期
    法国带薪休假一般为30天(星期日不计算在内)。如星期五出发度假,周六不算在假期内,假期自周一开始计算。若假期中有节假日,则顺延1天。妇女或21岁以下学徒工,有15岁以下一个或几个孩子每一个儿童可增加2天假期。劳资协议有时还有更优惠条例规定。

    加拿大关于带薪休假的法律规定
加拿大法律规定雇员除了每年8天的公共假期以外,在工作满12个月后,可以得到至少2个星期的带薪年假。
不论年假是一次休完还是分两次休完,除非得到雇主的许可,否则在有资格休年假之后的10个月内必须休假。
带薪休假的条件:无论全职或兼职雇员,都必须满足3个条件,才能享受带薪的公共假期和年假:
    (1)被雇佣了最少3个月。
(2)在假期前的4个工作周内,最少工作了12天。
(3)在假期的前后都有正常上班。如果雇员没有享受到年假的话(经雇主同意),雇主必须在年底多支付当年年薪的4%,作为对带薪假期的补偿。如果雇员未工作满一年,即使是连3个月的试用期都没有过,就辞职或被解雇,雇主也必须多支付所有应付薪水(包括已付和未付)的4%,作为对年假的补偿。

    休假温馨提示
    ★家里确实有特殊事情发生,不得不休。
    ★身体十分疲惫状态,该休就休。
    ★不要攀比别人,他休我也休。
    ★别存在不休白不休的心理状态。
    ★别把假期连在一起休。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咸凯慧  李 锋  采写
    本版策划  咸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