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赵强)4月17日,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市委东二楼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栾国栋在讲话中全面阐述了近年来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现状,提出了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对巩固推进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康忠贵主持会议。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绍军、省文明办农村处处长武向明及副调研员牛彪出席会议。
    栾国栋要求,要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从实际出发,编制好村屯规划,重点规范院落、畅通沟渠,特别是整治好柴草垛乱堆乱放的问题,保持村容村貌整洁干净。要把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实基础,各级党政组织要从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出发,加大对文化阵地建设的投入,建设一批实用性强、利用率高、教育作用大、群众需要的文化阵地。要把群众性创建活动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开展“示范村”“示范户”以及文艺展演、体育竞赛等评比活动,并以开展城乡共建活动为总抓手,开展城乡联动、城乡互动等活动,丰富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形成以城带乡、以强带弱,城乡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要把抓好典型示范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方法,要通过抓典型、抓示范、抓品牌、抓升级搞好带动,使农民在精神生活追求中处处有样可找、时时有样可循。
    康忠贵强调,要统一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必须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工作,要以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创新创建载体,提高创建水平,确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加强配合,形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合力,要实现农村精神文明的快速发展,加大投入是必要手段,各县(区)、各部门要相互协调,在政策、人力、物力上积极向农村倾斜,搭建连心桥、铺就文明路,为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会上宣读了《辽源市农村精神文明示范村、示范户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来自市农委、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西安区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创建村镇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
    “市农村精神文明示范村、示范户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区)委宣传部长、主管农业副县(区)长、文明办主任、各乡(镇)党委书记及创建村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