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4月13日至6月20日,对市档案局、市供销社、市司法局、团市委开展巡察工作。
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着力发现在加强党的领导、执行党的纪律、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
信箱安放地点:市档案局:滨河东路1号市档案局大门东侧;市供销社:西宁大路1153号市供销社院内入口西墙处;市司法局:人民大街630号市司法局门前北侧;团市委:辽河大路4227号市委办公楼二楼天井西侧设置“市委第一巡察组信箱”。
接访地点:
市档案局:滨河东路1号市档案局102室;市供销社:西宁大路1153号市供销社305室;市司法局:人民大街630号市司法局信访接待室;团市委:辽河大路4227号市委办公楼229室。
接访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劳动节后下午接访时间调整为1:30—5:00。
举报电话:18843762008,可接受短信举报。
电子信箱:m18843762008@163.com
通信地址: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大路4227号市纪委611室市委第一巡察组,邮编:136200。
特此公告。
中共辽源市委第一巡察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