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城市再喊“渴”

我市全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
不让城市再喊“渴”

 

    本报讯(记者 王茵)4月5日下午,全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推进会议在市政府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了“节水型城市”创建情况汇报,进一步分解落实了创建任务目标,就下一步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
    我市属于重度缺水城市,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创建“节水型城市”对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016年,我市启动“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2016年11月,市政府印发了《辽源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创建任务25大项,36项评分内容已细化分解并逐项落实到每个责任部门。
    会上,市公用事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级节水型城市”不仅是为我市打造一张城市名片,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完成“节水型城市”各项指标,真正促进我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节约各方面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从制度上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建立公平有效的分配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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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查资料显示,我国657个城市中有300多个属于联合国人居环境署评价标准的“严重缺水”和“缺水”城市。
    2001年开始,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改委组织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目前,全国共有62个城市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近年来相继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都明确要求加快推进节水城市建设,将节水纳入城市人民政府考核体系。
    2015年12月,吉林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提出到2017年,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白城市、松原市等缺水城市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2016年2月,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创建任务,明确要求各地级市到2017年末,全面完成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