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2017年全市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于蕾 王彦雨)3月31日,市委召开2017年全市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立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于海波出席会议。
    会上,于海波传达了中央、省委关于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宣布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及巡察任务分工。
    刘立新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动员讲话。她指出,要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治巡察要求。要坚定政治方向,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运用到巡察实践中去。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问题、重点人、重点事,把住“六项纪律”这条红线,盯住普遍性、倾向性和共性问题。要坚守价值取向,加强政治教育,激发信仰力量;强化整改效果,筑牢纪律防线;增强社会效果,唤醒宗旨意识。
    刘立新强调,要抓住关键环节,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明确巡察主体,市、县(区)两级党委作为巡察主体,要强化主责意识,明确巡察工作是党委的责任。二是聚焦重点任务,坚持“六个突出”,即突出党的领导、突出党的纪律、突出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四风”问题、突出基层腐败、突出巡视巡察整改。三是创新方式方法,熟悉巡察对象,充分做好巡前准备,学深悟透法规制度,积极借鉴各地成功经验。四是善用巡察成果,做到与党委中心工作、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两个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结合。
    刘立新要求,要坚持依纪依规,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巡察是政治巡察,必须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条例、省委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市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实施意见,依照相关制度规定,依纪依规开展巡察。要规范问题线索移交,规范巡察报告,规范巡察反馈,抓好队伍建设。
    省委巡视组副组长、正厅长级巡视专员纪卫国就巡视巡察职能定位、基本程序、方式方法等内容作了专题辅导。辅导注重理论指导与实践经验相结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我市开展好巡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领导同志、市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全体同志,各县(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巡察办、巡察组全体同志,市纪委机关各室(部)及派驻(派出)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委巡察组与8家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巡察工作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