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东辽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本报讯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依法维权意识,日前,东辽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3月15日,东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东辽县消费者协会组织30余家相关单位在白泉镇站前广场开展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展出宣传展板40余块。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和投诉台等形式,向群众介绍识假、维权等相关知识,并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科学理性的消费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畅通消费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及时做好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事情清楚、情节简单的一般性消费纠纷,设立快速解决争议绿色通道,就近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对群众反映强烈、调处难度大、较长时间未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领导批示、包案的重大消费纠纷案件,明确责任分工,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3月15日当天,受理消费投诉6起,当场调解3起,其余3起转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处理。
    加强“3·15”期间市场监管执法,严惩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全县消费市场的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力净化全县消费环境。同时,依法及时做好移交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强化“3·15”期间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到位。建立工作值班表,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证值班电话和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专人接听。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车辆等准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和应对,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做好舆情的分析研判,了解事实真相,掌握工作主动。(夏晓华 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