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家单位被评为吉林省第五届“价格诚信单位”

我市三家单位被评为吉林省第五届“价格诚信单位”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价格管理水平,弘扬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吉林省物价局于2016年4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五届“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经过宣传发动、参选单位申报,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初评推荐,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考核,我市吉林省新华书店集团辽源市有限责任公司、辽源市诚信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东丰县万家福连锁超市三家单位被评为吉林省第五届“价格诚信单位”,并受到表彰。
    本届价格诚信单位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两年。要求被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价格诚信建设中发挥榜样作用。同时,希望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向“价格诚信单位”学习,强化价格自律意识,做到诚信经营,积极参与完善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为全市营造良好市场价格环境作出贡献。 (价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