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珍妮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赵珍妮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本报讯(记者 于蕾)日前,西安区检察院传来喜报,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赵珍妮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这是赵珍妮继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先进个人、“吉林省首届未检业务竞赛标兵”等之后的又一奖项,她也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女检察官。
赵珍妮作为一名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年轻的部门负责人,她几乎用自己的全部时间投入到工作中,成功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多年来,赵珍妮带领西安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先后制定了“周末办案制度”,创立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和“训诫+心理咨询师疏导”工作模式,并联合市关工委成立了“青少年阳光心理关爱基地”,目前成功对6名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为了强化未成年人防范意识,远离违法犯罪,赵珍妮带头开展法制进校园、亲子教育等活动,从根源上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