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
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报讯(记者 于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总结和部署全市政法工作,2月23日,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在市委东二楼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瑞,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吴跃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春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吉山出席会议。
    会议由吴跃岩主持。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陈瑞就去年工作总结及今年全市政法工作任务安排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陈瑞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服务大局,忠诚履职,持之以恒防风险、补短板,锐意进取谋创新、解难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转型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政治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发挥政法职能作用,服务辽源转型发展效果明显。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平安辽源建设不断拓展升级。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强化政法队伍建设,执法司法公信力切实提升。
    陈瑞强调,2017年要着力抓好七项重点工作,即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自觉服务全市大局,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平安辽源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统筹推进法治辽源建设,全面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加大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过硬政法队伍。
    陈瑞要求,要加强领导,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提升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要以理念创新引领政法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要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法工作的引导、督导、指导作用。坚持更新观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要坚持超前谋划,进一步把握工作前瞻性、主动性、规律性。要坚持密切合作,进一步强化沟通机制、协调机制、研判机制。
    市委政法委员会各位委员,市直政法各部门、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武警、消防支队领导,各县(区)政法委书记、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各县(区)政法委、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市县(区)综治办、维稳办、610办负责人及市直政法部门部分中层以上干部,法学会、律师协会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